每经AI快讯,1月28日,中富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陈融洁、朱小梅、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对部分购销合同会计处理不恰当、不当使用总额法确认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融洁、总经理朱小梅、财务总监林琛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