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与情理的交锋在这个案件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嫌疑以人“危害公众安全罪”判了死缓,法理上符合规定,也是因为如此。所以在一审判罚出来之后,即便被害者家属不认可,提起抗诉申请自然被驳回了。

之所以有死缓这个判罚,而不是立即执行,是因为法院量刑时考虑到了嫌疑人的行为,属于间接,没有主观和蓄意危害公众安全。之前的通报中就已经表明了,一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二嫌疑人踩了刹车,三嫌疑人没有逃跑,没有反抗,被抓后主动交代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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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照法律,嫌疑人没有被立即执行。无论是广大网友还是被害人家属,在情理上都是无法接受这个判罚的。如今受害者家属的抗诉又被驳回,就更加刺激了大众的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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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情理在法理面前,法理永远是大过情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专业人士此前对广大网友的看法并不太看好,觉得大家太理想化了。现有的证据法理认定几乎无可挑剔,很难被推翻。想要二审改判立即执行太难了。

被害者家属表示他们会一直努力为亲人讨个说法。他们可以继续提起申请,但他们已经六十多岁了,未来还有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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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时还有一小插曲,嫌疑人判死缓后,除了被害者家属不同意外,嫌疑人家属也不同意,行为更加激动,竟然还当庭闹事,法警直接按住了嫌疑人老爹。这一家人还真是挺能闹腾的!正常来说不管懂不懂法,一车三命之后,嫌疑人家属内心肯定是有最坏打算的,结果行为就挺奇怪的。一方觉得法院判重了,一方觉得法院判轻了,所以此前有报道说嫌疑人家属也要反诉,从这两天来看嫌疑人家属是放弃了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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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上的公平公正与情理上的公平公正,在这件事情上注定难以做到平衡。

相较于判罚,更应该担心的是此事会不会产生不良模仿。自首+不主观行为,真的能成为“免死金牌”吗?

胡家只剩下老两口了,而嫌疑人未来如果出狱也就三四十岁的年龄,正是当打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