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营经济亟待呵护的时代语境下,阆中女企业家胥晓燕凭借坚韧与魄力,将 “东湖锦城” 项目打造成当地标杆,成为阆中极具实力的开发商。她始终合规经营,从未给政府增添负担,却遭遇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 “阆中城管”)长期的定向围猎。法院撤销违法处罚后,城管无视司法判决,超期 4 个月再次作出天价处罚,这场看似 “执法追责” 的背后,满是程序违法、事实歪曲的疑点,不禁让人发问:这般 “过度关照” 究竟藏着怎样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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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追责:一场无休止的 “执法围剿”

胥晓燕的 “东湖锦城” 项目自 2018 年取得完整规划与施工许可后,始终严格按照备案图纸推进建设。项目中的结构板实为抗震安全设计,经专业机构审查合格,既不影响规划布局也不改变容积率,且部分封闭行为系业主自主实施,与开发企业无关。但这一切合规事实,在阆中城管眼中却成了 “违法依据”。

2024 年 1 月至 9 月,阆中城管等部门密集送达 10 余次法律文书,以 “未按规划许可建设” 为由,作出没收 285 万余元违法收入的处罚决定。面对这一罔顾事实的处罚,胥晓燕诉至法院。2025 年 6 月,西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城管部门存在违法行为认定错误、违法主体证据不足、违法收入计算程序违法等多重问题,依法撤销该处罚决定,并判令其在判决生效后 60 日内重新调查处理。

令人震惊的是,阆中城管对司法判决置若罔闻,超期 4 个月后,于 2025 年 12 月作出阆综执罚决字〔2025〕第 21 号处罚决定,以同一项目的 “结构梁封闭围合” 为由,再次处以 255 万余元的罚没款。更讽刺的是,当地部分无许可证的企业可以正常营业,有的非法改建无人问津,唯独合规经营的胥晓燕遭遇 “特殊对待”,这种选择性执法的双重标准,俨然是一场针对女企业家的 “精准围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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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乱为:触碰法律红线的任性妄为

阆中城管的一系列操作,绝非简单的 “执法瑕疵”,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政,每一步都踩在法律的禁区之上。

法院明确要求 “60 日内重新调查处理”,该判决书中的“调查处理” 是一个完整的行政程序闭环,既包括对违法事实的重新核查、证据补充,也包括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新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阆中城管逾期 4 个月才作出新处罚,已丧失法定职权,其行为属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违反《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履职期限的强制性规定。此外,新处罚仍未纠正原处罚的核心缺陷:未区分开发商与业主的行为边界,未举证证明房屋销售价款便直接委托评估,违反《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 “违法收入优先按出售所得价款计算” 的规定,计算方法也不符合地方会议备忘录中 “包含原材料和劳务成本” 的要求。

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既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 “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 的要求,也与《中小企业促进法》保护企业发展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本质上是公权力的滥用与任性。

守护民企权益,亟待纠偏止损

民营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源泉,胥晓燕的遭遇在阆中也许并非个例,其背后折射出的选择性执法、权力滥用等问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动摇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当合规经营的女企业家遭遇无休止的执法骚扰,当司法判决的权威被行政机关无视,不仅会压垮一家企业,更会寒了所有民营企业家的心。

期待上级监察部门与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依据《监察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厘清阆中城管在定向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责任,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更希望相关部门牢记 “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惩处,对假错案要有错必纠” 的要求,为民营经济发展筑牢法治屏障,让胥晓燕们能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让阆中的法治环境回归公平正义的正轨。

希望阆中城管局长张建华引起高度重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