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赵保玉

受高额工资报酬吸引,怀揣赴港务工的梦想,三人通过正规中介签订协议,缴纳费用,却因中介合作方突发问题,最终工作没了着落,退款也成“空头支票”。近日,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灵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赴港务工中介合作链路断裂引发的合同纠纷,为外出务工人员敲响风险防范警钟。

案情回顾:承诺落空,退款无果

李某三人与某劳务中介公司签订《劳务人员报名香港务工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为三人提供全套赴港务工手续办理服务,若自签约之日起70日内未能办妥相关手续,每逾期一日按每人200元标准支付赔偿金。

协议签订后,李某三人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合计58000元。然而,因该中介公司对接的其他合作公司出现问题,赴港务工的承诺彻底落空。经三人多次催促,该中介公司出具《承诺书》,分别退还三原告每人8000元,并承诺退还剩余款项,同时明确“若到期不还清,一切损失由己方承担”。但直至李某三人提起诉讼,该中介公司仍未履行退款义务,再次违背承诺。

法官调解:释法促和,案结事了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直接判决,而是立足案情开展调解。经了解,被告中介属正规机构,此次纠纷核心系其合作方环节出现纰漏,并非中介自身存在欺诈行为,违约主因系合作方出现问题,非主观恶意。法官围绕协议效力、违约责任、损失认定等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原告理性维权,也督促被告正视责任、积极筹款。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分期履行尚欠的本金和赔偿。至此,该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法官说法:链路风险,防范在先

本案中,中介公司虽具备正规资质,但其依赖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出现问题,导致赴港务工手续无法办理,构成违约。中介作为签约方,应对其选择的合作方负责,不能因“第三方问题”免除自身违约责任。但劳动者签订协议时若未明确合作链路及各环节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面临维权对象不明、责任推诿的困境。

法官提醒,劳务人员出境务工要慎重选择中介机构,注意鉴别劳务中介机构资质,通过具有对外承包工程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办理出境务工手续。

本案也警示我们,仅核查中介自身资质还不够。务工人员应主动询问中介涉及哪些合作方(如境外雇主、代办机构等),并在协议中列明相关主体信息、责任分工及连带责任条款,从源头防范“链式风险”。

同时,应在协议中明确办理流程、时间节点、退款条件及违约金标准,避免模糊表述。付款务必通过公司账户,并保存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履约过程中定期要求中介书面反馈进展,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并固定证据,必要时通过投诉或诉讼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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