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激活专业市场发展新动能,强化市场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实现全省专业市场年交易总额突破2.5万亿元,形成以4家千亿级市场为龙头、6家五百亿级市场和30家百亿级市场为中坚、其他市场为补充的“4630”梯度发展格局。
聚焦品质提升
打造高能级市场
坚持分类施策
设区市加强顶层规划与统筹协调,明确高质量发展标准,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县(市、区)作为实施主体,摸清辖区市场底数,不搞大拆大建,“一场一策”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动转型。
强化规划引领
将专业市场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建设、交通物流、产业发展等规划衔接,完善仓储物流、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布局。
规范经营秩序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设立维权工作站,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管;加强经营户信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向限上企业发展,避免“内卷式”竞争。
深化产商协同
打造共生型市场
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紧密对接
推动专业市场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单项冠军企业协同合作,升级“前店后厂”模式,建设“小单快反”柔性供应链。
优化服务供给
聚焦经营户需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供应链协同、智慧共享物流等生产性服务;鼓励市场运营主体制定差异化租金定价政策,探索“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同舟共济”的长效合作机制。
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引导专业市场打造区域公共品牌,融入“浙江制造”品牌矩阵,制定统一品牌准入和使用规则;支持引入品牌首店、旗舰店,举办行业论坛、新品发布会等活动,发布行业指数,引领行业发展。
促进场景融合
打造体验型市场
改善硬件设施
优化专业市场整体形象和公共空间布局,支持老旧市场实施改造工程,重点更新配电房、货梯等老旧设备,配齐消防安全设施,整改外窗、幕墙等安全隐患部位。
推动文商旅融合
加强与周边商圈、景区、文体场馆的资源整合与业态联动,建设集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饮食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商用物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开展A级旅游景区改造。
加快数智赋能
打造智慧化市场
积极推广数字技术
支持专业市场向“全链路数字化”转型,建设集线上交易、数字支付、行为分析、智慧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市场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开展数字营销、数字物流供采对接。
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打造共享直播间等数字营销载体,发展线上批零、选品体验等业态;鼓励探索“人工智能+电商”模式,建设行业数据库和垂直模型,拓展智能导购、按需定产等场景,推动经营户与电商平台合作,支持打造垂直领域独立线上交易平台。
主动出海拓市
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市场
发展外贸新业态
持续开展“浙跨全球品牌出海”服务季活动,助力对接跨境电商物流、金融等资源,支持经营户“抱团出海”;将优质贸易新业态企业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推行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构建海外服务网络
引导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中东欧国家等布局专业市场、海外仓、产品展示中心,鼓励龙头市场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拓展海外市场;完善跨境支付服务网络,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提供国际市场规则培训、经贸摩擦应对等支持。
引导有序退出
盘活低效市场
探索转型发展
支持空租率高、经营困难的市场实施用地及建筑用途转换,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融入周边大型市场,或转型为社区商业中心、专业展厅;对产权分散的市场,可依法依规先归集产权再进行整体改造。
妥善搬迁腾退
对安全不达标、环保不合格、经营不合规及影响城市发展的市场,引导有序搬迁腾退;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或拆除措施,腾退土地可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混合产业用地或公共服务用地。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四项支持政策↓↓
加强财政政策支持
争取国家相关试点政策支持,将市场改造和闲置空间利用纳入城市更新片区试点,统筹省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
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供应链金融等普惠金融服务。
加强土地政策支持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支持闲置、低效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市场改扩建,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鼓励获取邻近地块用于配套设施建设,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人才政策支持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开设跨境电商运营等专业,共建订单班和实训基地;建设招聘专区,免费发布岗位信息,对部分紧缺岗位人员放宽职业等级证书考试学历要求,支持相关领域人才参与人才认定。
来源:浙江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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