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袁东明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曹阳
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说明中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最重要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袁东明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力量,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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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
中国经济时报:《建议》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此过程中,如何做到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袁东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创新的结果,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创新意味着风险和不确定性,竞争意味着失败或成功,特别是技术在接近或超越前沿、达到全球并跑或领跑、具有颠覆性创新特征时,产业所面临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失败的可能性必然非常大。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必须坚持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原则。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对技术趋势、用户需求和商业化路径等市场条件具有天然敏感性,能够提出科技创新的“真问题”,也能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成果,具有天然连接科技、产业和市场的能力和动力,理应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主力军,也是风险承担的主体。
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前瞻性引导上,要加强超前规划引导和科学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降低风险;要因地制宜,结合地方优势与特色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特别应该注意的是,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自主性,避免代替市场去定技术路线、定商业模式、定发展进度,避免代替企业去定产业、定产品、定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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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共技术和共性技术供给支撑力度
中国经济时报: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如何进一步激发企业作为关键创新主体的活力?需要怎样的技术供给体系支撑?
袁东明:创新驱动本质上是技术驱动。从创新链条看,一项创新性技术通常要经历基础研究(专利)—概念验证(发明)—早期技术发展(业务验证)—产品开发(企业创新)—量产销售(可行业务)等多个阶段。其中,基础研究主要由国家科研体系承担,产业化阶段则由企业主导。中间的“概念验证”和“早期技术开发”阶段——即“从1到10”的过程,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且具有公共属性,被业界称为“死亡之谷”,容易出现支持断层。
近年来,国家对基础研究和终端应用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但对中间环节的系统性布局仍有提升空间。《建议》提出“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正是对这一薄弱环节的积极回应。下一步,应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大企业、上市公司等参与早期技术孵化。同时,地方政府和产业园区等应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加快构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中试基地,增强对中小企业在技术熟化阶段的支撑能力,助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成果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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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更加多元包容的风险投资生态
中国经济时报: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过程中,如何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袁东明:资本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重要支撑。《建议》明确提出“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并多次强调发展“耐心资本”“长期资本”,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创新金融生态的高度重视。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风险投资在识别早期技术、助力企业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面对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当前我国风险投资面临着不少挑战,总量增长放缓,资本构成发生较大变化,国有资金占比不断增大,民营资本和外资占比在减少。这一构成显然有助于增强资金稳定性,但市场中“明股实债”倾向越来越突出,削弱了其风险共担、长期陪伴的本源功能。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尽管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趋于谨慎,但研发投资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一直在增长,反映出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要满足这些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必须持续优化风险投资供给,一方面要推动国有创投机构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长期导向和容错机制,更好发挥其在早期投资中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引导更多民营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适度放宽天使投资准入条件,探索对个人投资者给予更友好的税收激励,让更多不同类型的资本加入到支持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大军中来。
总 监 制丨王列军车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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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谷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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