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独生子女家庭待遇详解,聚焦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及材料,核心要点一文读懂,建议收藏。
一、2026年四川独生子女基础奖励政策
四川独生子女基础奖励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按家庭就业、户籍情况分类发放,核心前提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奖励金发放标准,对应自身情况查一查
奖励金发放标准分4类,对照自家情况即可查询:
1.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统一纳入工资发放;
2. 企业职工:从企业经营成本列支,咨询公司人事即可;
3. 一方有工作、一方无业:无业方奖励金由在职方单位全额承担;
4. 无用工、无固定收入家庭:从专项经费列支,省、市州、县级财政分级补足,省级人均每年不低于5元,市州10-15元。
(二)专项优待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展产业可获资金、技术支持,困难家庭涉农贷款优先;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的,凭原光荣证继续享受优待。
(三)申领条件(3个核心,缺一不可)
1.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2. 户籍在四川,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 未违反计生政策,领证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违者光荣证作废,停止待遇)。
(四)申报材料
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离异补离婚证/判决书,丧偶补死亡证明)、财政惠民一卡通(社保卡)复印件。
二、独生子女特别扶助政策(2026年新标准)
依据川财社〔2025〕71号文件,2026年四川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具体如下:
(一)特别扶助新旧标准简化对比(一看就懂)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三级及以上)每人每月80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900元,均较原标准每月增加150元,为全省最低标准,市州可按需提高。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可线下(乡镇/街道卫健窗口)或线上(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流程及要求如下:
1. 申报时间:常年可报,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次年截止日,逾期次年补报;女方(单身家庭本人)年满48周岁可提前申报。
2. 核心流程:个人申报→乡(村)核查→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市级抽查→资金发放,8个工作日办结。
3. 专属材料:伤残家庭补三级及以上《残疾人证》,死亡家庭补死亡/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4. 资金发放:每半年打卡发放(6月、11月),领取对象需每年年审。
5. 扶助条件: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方(单身本人)年满49周岁;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伤残。
总结
四川独生子女待遇无全省统一标准,各地按经济水平调整,整体呈提高趋势。符合条件未申领的可按上述要求办理,疑问可咨询当地卫健部门或乡镇(街道)卫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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