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雪慧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类案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202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最高检围绕履职办案中发现的犯罪新态势新情况或易发多发问题,每季度向社会公布类案办理情况,努力让“纸上的法律条文”变成“鲜活的普法教材”。自2020年起,最高检已经公布了22批58类,2025年公布了4批11类。
李雪慧说,我们通过类案公开提示了法律风险。比如围绕医保、婚恋、消费等主题,发布了检察机关打击医保骗保犯罪、涉婚介婚恋犯罪、网络电商领域犯罪类案,向人民群众警示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犯罪“陷阱”“套路”。通过类案公开指引了行为规范。比如围绕劳动者被欠薪、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发布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强化欠薪治理、加强涉企信用惩戒执法司法监督类案,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此外,通过类案公开体现了履职担当。比如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长城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等主题,发布了检察机关履职情况类案,鲜明体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本价值追求。
“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开的广度、精度、深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李雪慧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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