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开启,春节档电影即将热映,影院里逐渐多起了孩子们的身影。春节前夕,闵行区检察院“童心未闵”团队再次走进辖区部分影院,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票口旁,优惠公示清晰醒目;售票窗口前,工作人员正耐心向带孩子的家长提示:“小朋友可以享受优惠票价”。
而这些改变正始于一次寻常的普法课。2025年12月初,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法治副校长正在学校课堂为同学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校园安全聊到文化消费权益,在讲到“未成年人在影剧院等场所购票应当享受票价优惠”时,台下忽然有学生举起了手,“老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电影的时候,买票都是按大人的价格算的”。话音刚落,教室里陆续响起附和声:“我也是”“我从来没买过优惠票”。
这些来自生活的反馈,让原本停留在法条层面的讲解,变得格外真实。检察官一边耐心解释,一边把孩子们的疑问记在了心里。
普法活动结束后,这个问题并没有被轻轻放下。回到工作中,“童心未闵”团队对辖区内影院的售票情况进行了解:售票窗口是否公示未成年人优惠政策?购票过程中是否主动提醒未成年人权益?线上购票渠道是否有明确政策提示与专属优惠入口?走访和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影院在落实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确实存在政策落实不统一、公示不醒目、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多家影院现场购票场所将优惠观影的未成年人群体限定于身高1.3米以下的未成年人,缩小了应享受观影优惠的未成年人范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规定相冲突。
“这些问题并不显眼,却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认为,一张小小的电影票,映射出的是制度执行中的“盲区”。
2025年12月中旬,“童心未闵”团队围绕调查掌握的情况,与区文旅局会商并获得高度重视,在“闵行区影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便利”工作座谈会上,检察官结合学生在普法课堂上的真实反馈及调查情况,阐明法律依据和影院应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区文旅局强调监管与执法要求。在充分沟通中,各方形成共识——未成年人观影优惠,不是“善意让利”,而是法律明确保障的权利。
在区文旅局的支持与指导下,多家影院迅速落实举措,对未成年人购票优惠进行公示公开。在售票处、影厅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优惠政策;加强员工培训,主动提示家长和未成年人购票优惠权益。
电影的光影在银幕上流转,检察的守护在日常中延伸。从一堂普法课上的举手提问,到一次公益诉讼推动的制度完善,闵行区检察院用实际行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了生活细节里。
这个春节,电影为人们造梦,而未成年人检察则默默守护着每一个孩子的“光影梦”,让他们不仅在屏幕上看见世界,更在生活里,看见自己被法律温柔保障的权益。
供稿 | 闵行检察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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