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科技的进步应服务于人的尊严,而不是践踏。镜头可以对准世界,但请在按下快门前,给“尊重”留一个位置。只有守住边界,我们的社会才能既有“记录”的自由,又有“不被围观”的安全。
所谓的“镜头霸凌”,本质上是技术滥用下的权利越界。当摄像头变成了“枪口”,当流量变成了“弹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网络围猎的“猎物”。
我认为,这种现象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更污染了网络生态和社会风气。我们必须坚决对这种“按键伤人”的行为说不,让镜头回归记录美好的初衷,而不是成为制造暴力的凶器。
一、我们要深刻认识“镜头霸凌”的“三把毒刀”。
第一把刀是“侵犯隐私”。《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许多“镜头霸凌”者,未经同意就怼脸拍摄,甚至偷拍他人身体私密部位或尴尬瞬间(如地铁上的睡姿,身体缺陷等),这不仅是不礼貌,更是赤裸裸的违法。
第二把刀是“扭曲事实”。为了博眼球,一些拍摄者充当“剪刀手”,对视频进行掐头去尾,移花接木。比如,明明是正常的祖孙合照,却被造谣成“老夫少妻”;明明是正常的排队纠纷,却被剪辑成“仗势欺人”。这种“看图说话”的造谣,让真相“沉底”,让情绪“泛滥”。
第三把刀是“网络审判”。视频发出后,不明真相的网友被带节奏,化身“键盘侠”进行口诛笔伐,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和辱骂。这种“流量狂欢”往往导致受害者遭受巨大的精神创伤,甚至遭遇“社会性死亡”,付出的代价是毁灭性的。
二、我们要深挖“镜头霸凌”背后的“利益链条”与“心理黑洞”。
唯流量论是“原动力”。在流量经济下,点击率直接挂钩收益。许多人拍摄的初衷并非正义,而是为了变现。冲突越激烈,反转越离谱,流量就越高。
违法成本低是“纵容剂”。对于拍摄者而言,拿起手机拍一下成本几乎为零。即便被发现,往往也就是删除了事。而对于受害者来说,维权取证难,周期长,费用高,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平台监管缺位是“放大器”。部分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存在缺陷,倾向于推送此类具有争议性,猎奇性的内容,审核机制未能有效拦截侵权视频。
三、要终结“镜头霸凌”,必须构建“法律+技术+伦理”的立体防线。
一,法律要“亮剑”,提高侵权代价。司法机关应针对网络侵权案件,探索“举证责任倒置”或提供更多法律援助。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偷拍者”和“造谣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更要依法追究治安甚至刑事责任,让其感到“肉痛”,不敢再犯。
二,平台要“担责”,优化审核机制。短视频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隐私保护机制。对于未经授权拍摄他人的视频,要加大人工审核力度;对于涉及“挂人”,“网暴”的内容,要第一时间限流,下架,封号。同时,建立受害者“一键防护”机制,快速屏蔽恶意评论。
三,社会要“共治”,提升媒介素养。我们要倡导正确的“拍摄伦理”未经允许,不拍他人;不知全貌,不予置评。我们要告诉公众:行使监督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拍摄不文明行为应提交给职能部门,而不是发到网上搞“私刑”。每一个网民在点赞,转发前,都要多问一句“是真的吗?”,拒绝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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