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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1月27日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涵盖从传统制造业到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从产品制造到认证服务等多个环节。
其中,涉及医药领域的案件有两个,分别为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以及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据称,在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四家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合计3.62亿元,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有力提升了反垄断执法威慑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而在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当事人利用AI技术虚构“非遗传承人”形象进行虚假宣传,并伴有“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有力打击了技术手段新、社会危害面广的新型违法广告,遏制了利用违法广告进行“内卷式”竞争的市场乱象。
去年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对郭相国组织4家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经营者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4月、6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彼时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五份,涉及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郭相国。
在自然人郭相国的组织下,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
在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根据媒体去年的报道,经查,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未经审查的“苗古金贴远红外治疗贴”等医疗器械广告,并在广告中利用AI技术生成“传承千年苗方苗古金贴传承人”“第56代苗古金贴传承人”等虚假人物形象,同时在广告中使用“中老年专用”等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2025年7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作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介绍,这些案件查办,一是突出“严”的基调,强化执法威慑。坚持对侵权假冒、质量违法、垄断协议等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无论是高额处罚、资质撤销,还是全链条打击,都彰显了监管的刚性约束,有力遏制恶性竞争。二是贯穿“准”的要求,实施靶向治理。紧扣“内卷”在不同行业的表现形式,从低价低质、虚假宣传到平台违规、认证失守,实现精准打击,切实提升执法针对性有效性。三是注重“治”的协同,深化系统发力。通过案件查处等一系列组合拳,从根本上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推动治理链条延伸,促进市场竞争生态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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