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车辆
限行禁行区域的通告
为落实放宽城市货车禁限行工作,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统筹平衡城市物流与治污、缓堵、安全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货车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限行禁行区域与时间
(一)限行禁行车辆类型:
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轮式自行机械、低速载货汽车、变形拖拉机。
(二)限行禁行区域、路段示意图及时间:
1.每日7:00-22:00限制通行区域:
金潭大道(不含)、华坚路(含)和滨江大道(不含)以东,香江大道(含)以南,杨梅渡路(含)、金秋路(含)和登峰大道(含)以西,赞贤路(含)以北的围合区域。注:赞贤路(东江源大道至滨江大道段)不在限行范围内。
2.每日仅7:00-9:00、17:00-19:00限制通行路段:
(1)东江源大道(香江大道至赞贤路段)
(2)客家大道(金潭大道至登峰大道段)
(3)金叶路(金水路至桐子山路段)
(4)桐子山路(华坚路至东江源大道段)
(5)金水路(华坚路至东江源大道段)
(6)金蝉路(华坚路至东江源大道段)
3.7:00至24:00限制通行路段:
(1)章田路(唐章路至唐凤大道路段)。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
(一)禁行车辆类型:
危化品运输车辆。
(二)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禁行路段及示意图:
滨江大道(华坚路-黄金大道)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三、其他事项
(一)轻型货车与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不受限行禁行措施限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除外);
(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经开区道路不限行,高架路和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除外。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禁行区请提前在“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或前往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区大队办理通行证。
(四)限行、禁行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五)实施车辆限行禁行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严禁擅自驶入限行禁行区域。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区大队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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