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闽南日报】

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规范县城流动摊点管理的通告

新春佳节将至,为方便广大市民日常采购,确保县城区环境整洁有序,持续深化城市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设置以下临时市场,规范流动摊点管理。

一、春节临时年货市场

2月2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月16日(农历除夕),县城区内的各类年货临时摊点(春联、年货干品、水果、甘蔗、鸡、鸭、水仙花、植物小盆栽等)可在自觉做好摊位环境卫生和车辆管理的前提下,在如下规定的春节临时年货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1.朝阳大道千禧宾馆对面

2.鼎元北路道周公园与绥安中学路段人行道上

3.金鹿东路司法局旁山美人家大排档一侧街道

4.龙湖大道妈祖像对面

5.龙湖大道文华世家小广场

6.中华路城西社区门口人行横道

7.麦市街建发玺院一期与黄仓北路交叉路口人行道两侧

8.南门社区门口湖滨东路与得仙路交叉路口

9.学府一号德林超市正对面人行道上与美伦清华园东门正对面人行道上

二、春节临时花卉专卖市场

为满足市民新春花卉采购需求,2月2日至2月16日期间,府前街鹿市头净凉阁对面将作为春节临时花卉专卖市场,售卖蝴蝶兰、水仙花等年宵花卉。

三、大型临时流动摊贩安置点

为缓解鼎元路交通拥堵问题,规范摊户经营行为,自2026年2月起,将对鼎元路(永嘉天地-麦市街交叉口路段)实施市容市貌严管措施,增加一个大型临时流动摊贩安置点:鼎元路恒晟超市对面原便民市场,该安置点2月2日至2月16日期间作为年货市场使用;2月16日后作为大型临时流动摊贩安置点,供周边流动摊贩集中入驻经营。

不遵守上述规定,擅自摆摊设点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8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