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〇1
人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物,其情感与判断往往并非基于绝对的真理或恒定的标准,而是深受自身所处位置、利益诉求和即时情绪的左右。
同一件事,同一个人,仅仅因为观察者身份与处境的变迁,便可能引发出截然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评价。
这种认知的流动性,深刻揭示了人性中根深蒂固的立场优先性与自我中心倾向。
法官与律师的互动,便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缩影。
在法庭之上,法官手握裁判权,代表着秩序与权威,追求的是审判流程的顺畅与效率。
此时,若遇到一位“特别较真”的律师,凡事据理力争,不放过任何程序瑕疵或实体疑点,法官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厌烦与抵触。
在法官看来,这位律师是在无谓地增加工作量,挑战法庭的权威,甚至在某些时刻让自己陷入难堪与尴尬的境地。
这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私下里萌生“整死”对方的念头也并非不可能。
此时,法官眼中的律师,是一个麻烦制造者,一个令人头痛的对手,两人的关系降至冰点,不成为仇敌已是万幸,更遑论去肯定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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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命运的戏剧性在于,它总在不经意间完成角色的互换。
当那位曾经高高在上的法官沦为阶下囚,身陷囹圄,需要寻求法律庇护时,他的视角与需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此时,他不再需要温顺服从的配合者,而是迫切渴求一位能够力挽狂澜的守护者。
他的目光会不由自主地投向那个曾经让他无比头疼的“较真”律师。
因为只有这样的律师,才具备挑战权威的勇气、钻研细节的执着和不屈不挠的韧性——这些昔日被视为“麻烦”的特质,此刻恰恰成为了拯救自己的唯一希望。
如果案件最终取得了理想的结果,这位前法官不仅会满怀感激,甚至可能将律师视为患难之交、一生的挚友。
昔日咬牙切齿的怨恨,在自身利益的巨大转折面前,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由衷的赞赏与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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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戏剧性的一幕,其荒诞与深刻之处在于,那位律师自始至终都未曾改变。
他依然秉持着对法律的信仰,坚守着职业的操守,以专业和严谨为每一位委托人竭尽全力。他的“较真”,并非针对任何个人,而是源于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当事人权益的负责。
他只是在做一名合格律师该做的事,却因为法官身份的转换,从“眼中钉”变成了“救命稻草”。
这种评价的逆转,完全源于法官自身利益坐标的移动,而非律师行为本质的变化。
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法庭,也广泛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职场中,严厉的上司一旦成为下属,才会理解当初员工承受的压力;在家庭里,叛逆的子女为人父母后,方知当年父母的苦心。
人们习惯于从自我中心的视角去评判他人,将符合自身当下利益与情绪的行为定义为“好”,将构成阻碍的行为定义为“坏”。
这种评判标准是流动的、功利的,而非客观的、恒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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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性弱点提醒我们,在评判他人时,应时刻保持一份自省与谦卑。
当我们对某人某事产生强烈的厌恶或推崇时,是否仅仅因为对方触碰或满足了我们的利益与情绪?
我们是否能够穿透自身立场的迷雾,去看到行为背后的本质与逻辑?
那位始终如一的律师,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法官(以及我们每个人)在不同身份下的偏见与局限。
真正的智慧,或许在于认识到立场的局限性,努力超越一己之私去理解世界。
当我们学会在顺境中理解他人的坚持,在逆境中感恩他人的“麻烦”,我们或许才能更接近事物的本来面目,也才能在这个充满角色转换的复杂世界中,保持一份清醒与公正。
毕竟,今日的审判者,或许就是明日的受审者;今日的施与者,或许就是明日的乞求者。
唯有剥离身份的标签,回归人的本真与行为的价值本身,我们才能在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中,找到相对稳固的评判基石。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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