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龙湖消息,1月25日,龙湖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线索,联合街道等部门,依法查处了龙湖区居民楼内的无证行医窝点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场所位于出租屋三楼,对外无任何招牌,场所内未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在该场所的行医者刘某某未能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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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正在接受输液治疗,垃圾桶内可见有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和输液瓶,经询问,刘某某承认了其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以及医师执业资质的情况下,在该场所为患者看病、输液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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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刘某某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对涉案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保存,固定相关违法证据,后续该案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来源:龙湖健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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