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股市收盘后,传来关于房产税的大消息:
上海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宣布:《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这意味着上海房产税的试点继续进行,征收方式跟之前没有变化,有效期延长5年。
中国内地一共有两个城市,从2011年开始试点了房产税,一个是上海,一个是重庆。两个城市征收方式略有差异,近年来都有放松、放宽的趋势,但都没有停止试点。
上海的征收方式是:
上海户口家庭:首套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暂免征收。二套及以上住房: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60 平方米的,新购住房暂免;人均>60 平方米的,仅对新购住房中超出部分面积征税。
非上海户籍家庭分为三种情况:1、符合条件人才 / 居住证满 3 年的,新购首套暂免;二套及以上按 “人均 60㎡” 规则减免,与沪籍家庭一致。2、居住证未满 3 年,新购住房先全额计税,满3年后按规则退还多缴税款。3、无居住证 / 不符合优惠条件,新购住房无面积减免,按全额应税面积计税。
2025 年新购房单价≤94446 元 /㎡,税率 0.4%;>94446 元 /㎡,税率 0.6%。
此次上海把房产税试点延长了5年,意味着什么?
第一,房产税试点继续进行、没有取消,说明国家将来还是要开征“房地产税”的,“房地产税”早晚会来。
鉴于目前市场状况,5年内在全国开征房地产税可能性不大,立法工作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的依据,跟未来的房地产税不一样。
第二,房产税(上海重庆试点)和未来的房地产税只有一字之差,但实质差距很大。尤其是税率,可能有天壤之别。
上海试点房产税的税率为0.4%和0.6%两种,是按照房屋购买价的7折来计算;重庆的税率为0.5%,也是按照房屋交易价的7折计算。
两地的试点范围很小,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人群也很小。
未来的房地产税大概率是普遍征收,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所以未来税率大概率在0.1%的量级,很难超过0.2%。可能是累进制税率,首套房或人均60平方米以下是一个税率,超过部分是一个税率。
第三,开征房地产税短期是利空,但中长期是利好。
让地方政府能从存量房获得稳定的税收,可以降低卖地冲动,有利于房屋的“计划生育”。没有房地产税,土地供应量很难真正控制住,反而不利于房价稳定。
开征房地产税,对那些很难出租、不好自用的房子,比如郊区、新区、荒野里的房子,将是实质性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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