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景峰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6000万元至9000万元。

公告中解释本次业绩变动的原因为:

1、因 2024 年度公司债券持有人豁免其所持有的公司“16 景峰 01”债券

1.1 亿元本金以及其所持“16 景峰 01”债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除本金

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该部分影响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影响金额为 2.66

亿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 2024 年度扭亏为盈。本报告期未发生该类非经常性

损益事项。

2、2025 年度,受医药产业政策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销售未能呈现明显回暖态势,导致 2025 年度仍处于经营性亏损状态。四、风险提示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185.5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6.4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8.71%,相关经营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81)。

2、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管理人已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披露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法院裁定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16 景峰 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支 付 “ 16 景峰 01”的本息,本金为 2.9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 景峰 01”的到期本息。公司已与“16 景峰 01”持有人中的 5 家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5 家基金管理人代表了 9 只证券投资基金,累计豁免其所持有的公司“16 景峰 01”债券本金共计 1.1 亿元,以及其所持“16 景峰 01”债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用。本次豁免后,公司尚未清偿“16 景峰 01”的剩余本金为 1.85 亿元。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选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1 月 30 日

*ST景峰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72亿元,同比下降7.75%;归母净利润-4456.49万元,同比上升8.71%;扣非净利润-3427.28万元,同比下降0.7%;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846.81万元,同比下降3.9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99.75万元,同比上升23.9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46.01万元,同比上升40.81%;负债率104.3%,投资收益139.58万元,财务费用1763.83万元,毛利率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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