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层干部一提到“牵头”就害怕,如何避免牵头工作成为“烫手山芋”?
碧翰烽/文
据媒体日前报道,有基层干部反映,一提到牵头就感到害怕,牵头工作成了很多人都不愿意承担的一项任务,牵头工作成了“烫手山芋”。
牵头工作之所以难,主要表现为牵头没人理、工作自己做、工作做不好牵头者还要被问责,有的上级牵头却把活“甩”给下级做,等出成果了再“摘果子”。
还有,基层干部对牵头工作产生畏难情绪,实则怕的是“问责”,牵头多做了事不要紧,怕的是没做好或出了问题,还要被“问责”。
那么,如何破解这种畏难情绪?如何避免牵头工作成为“烫手山芋”?可以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对“牵头类”工作事项予以规范和压减。
科学划分部门职责任务,尽力做到一件事一个部门,最大限度减少“九龙治水”,从源头上减少“牵头类”工作。
对于“牵头类”工作事项应该予以评估、规范和把关,不能遇到什么事项,或是什么问题,就要搞牵头配合。是谁的职责就是谁的职责,不是什么“牵头”的问题,而是具体负责的问题。
原则上应是特别重要的中心工作,才可以明确为“牵头类”工作,每年不要有太多这样的“牵头类”工作。
第二,原则上由常委部门担任“牵头单位”。
基层干部反映牵头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平级单位之间难以牵头,相互之间难以调度和配合,往往是推诿扯皮。
有鉴于此,可以考虑原则上由常委部门来牵头,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平级单位之间牵头难的困扰。
一般来说,常委部门本就有统筹协调的优势,而且也有这方面的职责职能。
第三,牵头工作要成立专班,赋予人财物资源保障。
既然是“牵头类”工作,说明工作既重要、又难做,尤其是如何调动各个单位和人员有效配合协作,还是需要有保障做支撑的。
所以,建议纳入“牵头类”工作事项,要成立专班,至少是集中办公,明确专门人员,保障专门经费,有必要的还要有专门的考核奖惩措施。
否则,有时候牵头就可能成为一种形式,无非是开开会、发发文、填填表、收收材料。
第四,防止对牵头单位过度问责。
这是一些基层干部的最大畏难之处,不是不想牵头,也不是怕牵头的这项工作,而是担心工作牵头了,事情也做了,最后还要被追责问责。毕竟要牵头的工作是很难的,是需要各个方面配合协作的,还有一些客观因素,并非有了牵头就能达到效果。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需要从制度源头方面着手,落实容错机制,做到精准问责追责,而不是随意性问责、泛化问责,真正让实干者大胆干事、放心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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