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不出意外,昨天的稿子()还是被一些网友读出了“冷漠”,在这些“悲天悯人”“关爱老人”的网友看来,老头乐既然让生产,凭啥就不让跑?

甚至有人还搬出法律,“执法要有法,你凭啥说老头乐不许上路?”

在这些网友看来,只要规范管理,只要对不遵守交规的老头乐进行处罚就可以了,没必要搞“一刀切”禁止上路。

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老头乐的上路,本身就是违反了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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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老年代步车是未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自然也就无法悬挂号牌,自然也没有合格证、保险。

因此,老年代步车上路是违法行为,它们只能在交通法规定的“公路”之外的路上行驶,如封闭的厂区、景区、园区、社区。

销售方有正规营业执照,售卖的车辆也符合相关生产标准,通过厂家合规生产流程,满足封闭区域代步需求,这自然就能正常的销售。

当然,现在有不少商家忽悠消费者,助长了消费者的购买欲。

有些人是真不懂法,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有些人则是“门清”,就是抱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和尚摸得,为何我便摸不得”;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年代步车的经销商,说的天花乱坠,什么“不要牌、不要证、可上路”这类销售语术,蒙蔽了不少人。

石嘴山在这次治理过程中,并非只盯着马路上的违法违规,同样对全市93家电动车销售店,开展了上门服务、风险警示提醒,要求每个门店张贴《关于加强全市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严禁销售非标电动车。

这些都是常规操作,并不用多说。但在有些人想当然的认为,行管部门就是死盯驾驶员,不管不顾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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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石嘴山治理老年代步车也并非是“一刀切”,而是设置了两年过渡期。这和北京、上海等地治理老年代步车的方法是一样的。

北京设立了两年半的过渡期,从2024年1月1日起,“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怎么北京禁止就“理所当然”,到了石嘴山,就是不尊重老年人出行需求,就是“一刀切”,就应该网开一面?

其实就是这样的心理,这样的宽容甚至纵容,导致本地老年代步车的增速夸张到极致。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2018年3月,银川全市共有3000多辆老年代步车;而到了2025年,石嘴山都有了1.46万辆老年代步车。

如果按照与机动车的对比(石嘴山机动车保有量为14.49万辆),石嘴山老年代步车已经达到了机动车总量的十分之一;若以此反推银川,银川的老年代步车可能会有10万之多。

如果以人口来计算,石嘴山人口占全宁夏人口的10.3%,是银川的四分之一左右,石嘴山若是有1.46万辆老年代步车,那么保守估计,银川老年代步车的数量很可能已经达到了5万辆左右。

从3000多辆到5~10万辆,如此的增速若再不治理,恐再无法治理。

当群体足够大时,当驾驶员足够多时,依法依规的禁止在他们看来就成了“一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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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石嘴山的治理,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设置过渡期,严格约束经销商,甚至从交通事故的数据的减少(涉老年代步车事故下降90%,死亡人数归零)来看,都是值得称赞的。

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总是推脱没有地方法规,对老年代步车群体更多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管理方式。

结果就是事故越来越多,驾驶员越来越年轻,违反交规越来越肆无忌惮。

对于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突破舆论压力去治理的部门,就是应该鼓励和表扬,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普遍的共识。

真正的担当,不是等待万事俱备,而是直面问题、敢于破局;真正的人情味,也绝非无原则的迁就,而是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守护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至于说什么没有法律规定,没有人情味,没有考虑老年人出行等等,是站不住脚的。治理的缺位,甚至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不应被曲解为对老年代步车群体就应该“特殊关怀”;规则的松弛,最终只会酿成对所有人安全的威胁。

郭德纲曾说“凭什么不让我走二环?”迈开双腿走着上二环,“我能躲着车,撞死我活该”。

腿是他自己的,命是他自己的,所以就可以上二环了吗?

这类人,本质就是将个人便利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不仅对自己与他人生命极端漠视,更是对现代城市公共治理逻辑无知无畏、无规无矩,最终必然是目之所及,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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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老彭

□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