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
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连日来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持续推进电动三、四轮车
注册登记上牌工作
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走进车管所
不少车主正有序排队办理上牌业务
工作人员耐心引导
协助查询车辆公告信息
核对申请材料
为大家提供全流程指导
对材料齐全、查验合格的车辆
实现快速办结
市民 张建召说:“我这不是刚买了电三轮,我买车时问了问,像我这种正三轮摩托,属于有上道权,可以上黄牌。在我看来,上牌、交强制险,对自己对他人都有一定的好处,还是上个牌比较好。”(建议WiFi下观看)
规范上牌
既是对自身权益的有力保障
也是文明出行的必要一环
那么
电动三、四轮车上牌到底怎么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了解↓↓↓
上牌须知
1、申请注册登记的,到车管所(束鹿大街东段69号)查验区,查验机动车合格证,由工作人员查验是否符合上牌标准。
2、完成机动车查验后,前往业务大厅导办台取号并等待叫号,携带相关资料有序办理业务。
3、目前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受理、缴费、制证全程在一个窗口完成。
4、机动车注册需车主本人前来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电子委托。
摩托车及正三轮摩托车注册流程和所需资料清单: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②国家工信部备案的正规合格证原件;
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由车辆销售方开具;
④车辆入保险后需打印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一张。
①超过出厂日期24个月未上牌的需先去检测机构验车;带驾驶室的三轮车需要去检测机构称重。
②不得擅自改变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车速、变更电池类型及大小、加装车棚、加大电机功率等都属于非法改装。
③低速电动车(含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纳入工信部生产目录的,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仅限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
车辆上牌,意味着纳入规范管理,既能保障车主合法权益,也便于交通部门有效监管,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下一步,市交管大队将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注册登记上牌、专项治理等工作,严查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人人守法、车车有牌、路路畅通的良好出行氛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让我们一起行动
主动上牌、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更加
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 | 市交管大队
图文 | 周浩洋 李娜
编审 | 房晓 坤 陈炎
主编 | 周 莉
监制 | 尹微 王龙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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