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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市民注意了......

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城区部分路段分别新增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序号

采集机关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地点

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

1

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灵川县灵川三桥头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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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管有没有摄像头,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内容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法律顾问电话:159 7751 5070 顾律师

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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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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