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道减少需要并线的路段,两边的车如果互不相让,容易造成拥堵甚至擦碰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体会,有时候很难像拉链那样丝滑。

最近,北京在22处合流路段新设置了“交替通行”的标牌。那么,出现这样标牌的路段应该怎么走?又能否有效改善合流冲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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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22处车辆合流路段最近增加了“交替通行”的标牌。并行两条即将合为一条的车道,两边的车辆按照一边一辆的顺序交替通行。北京的司机杨先生说,以前没见过这样的标牌,但能根据画面推测标牌的含义,就是直行先走,另一条路走一辆,左右交替着通行。不过在他的印象中,不同的司机面对这样的路段会有不同的驾驶习惯:

还是看素质,我觉得素质好点就会让一下。车多的时候就不会了,就看谁走得快谁走,但我觉得还是应该让一下。

北京媒体本月中旬走访2017年以来设置“交替通行”标牌的路段,其中一处在晚高峰10分钟的观察时段内,两条匝道上大多数车辆自觉交替通行,9辆车强行“加塞”。也有受访的车主表示不熟悉相关的标牌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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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近期已经对22处车辆合流点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交通组织优化措施,通过设置交替通行标志、施划交替通行地面文字和数字标识,明确交替通行规则,规范合流点交通秩序,同时倡导通过合流点位车辆文明礼让,提升桥区匝道通行效率。至于什么样的路段应该交替通行,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政策中队中队长李磊介绍:

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车道减少的路口或者路段,第二个是车辆存在等候或者缓行的情况,就是排队、拥堵的时候,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时候,才适用交替通行的规则。

北京新设置“交替通行”标牌的其中一处合流点位于建国门桥西北匝道。驾车从长安街东延线东向西到达建国门桥,盘桥后向南汇入东二环主路的司机,能看到路边和路面的标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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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介绍,两条合流的车道没有绝对的优先权,不存在“谁让谁”的单方面义务,而是基于位置先后决定通行次序,当驾驶人行驶到“交替通行”的合流点,遇到拥堵缓行时,应当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动态,本车道前车已完成汇入,则应主动减速或暂停,等待相邻车道一辆车通过后再行前进,依次驶入合流车道,形成类似拉链闭合的交互模式。禁止连续变道、强行加塞、长时间占用虚线行驶影响合流。李磊介绍,对于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北京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不记分。下一步可能会对有些具备条件的点位增加一些非现场执法的设备,对交替通行点位加强监测,规范通行秩序。更多是倡导文明礼让出行的理念,设交替通行提示的目的,也是提示驾驶员行驶车道减少、拥堵的情况下,要减速慢行,相互礼让。

国内部分城市也陆续加强对交替通行的宣传引导和监测处罚,上海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不记分。上海公安交管总队科技支队建设规划大队民警汪涛介绍:

我们从2017年开始,主要通过电子警察对这个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执法。针对不按规定交替通行,有一个专用的算法。因为现在上海的这些针对不按规定交替通行的设备,主要都是设置在快速路的入口匝道,电子警察基本上就在这个位置,它通过对车辆行进状态视频的识别来判定,如果有一辆车没有让,电子警察对这个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保存一段视频录像,经过人工审核确认确实没有按规定交替让行的,对这个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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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交管总队的统计显示,通过执法帮助司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2025年对不按规定交替通行的处罚量比2020年同期下降50%左右:

一开始可能驾驶员基本上都没这个意识,也不清楚什么叫交替通行。经过一段时间的执法,加上宣传引导,从现在设备的执法量来说,较原来下降了非常多。关键就是通过执法给大家一个良好的引导,大家都有这个意识,就会解决很多问题。驾驶员在特定的场景,已经有意识地进行了让行的动作,而不是到了并道口的地方就拼命地挤,其实交替通行比争道抢行的效率高很多。还可以减少很多的碰擦事故。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交通政策中队中队长李磊也提醒,如果在相关路段发生事故,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也会成为责任认定的因素:

会按照交替通行规则定责。要是没有其他违法情形,肯定是违反这个规定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有其他的违法,可能会分主次,跟过错有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