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交警】

酒驾醉驾 害人害己

不要有侥幸心理!

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天津交警持续开展

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心存侥幸 酒驾被查

近日,红桥交管支队新红桥大队交警在大明道沿线开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突然停靠路边,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调查,驾驶人承认当晚与朋友聚餐时经不住劝酒喝了“两口”,聚餐结束后心存侥幸,觉得离家距离近,便贸然驾车上路,不料刚行驶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交管部门已依法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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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消愁 醉驾被查

近日晚间,公安武清分局交管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建设路沿线开展工作时,查处一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自称因生活琐事烦闷,就餐期间喝了啤酒,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春节临近,全市交警将持续在包括城市道路街巷、高速公路全线、涉农公路和乡间小路沿线,无缝隙、全时段严查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岁末年初,亲友聚会、商务节庆活动增多,呼吁广大群众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及时劝阻亲友同事酒驾行为,安全守法出行,共同守护平安幸福中国年。

文字:李书月、腾飞

责编:杨鋆昊

审核:孙逊

审签:陶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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