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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会新闻发言人李春荣主持。

记者提问

记者:刚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对“医养结合”内容进行了专章的阐述,相关部门接下来将如何推动这些条款落地见效,切实增强老年人在健康养老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呢?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徐长顺:

医养结合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的有效举措。“十四五”期间,北京市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多部门合力、多举措推进,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基本形成了养办医、医办养、医养签约合作、医疗养老服务延伸至家庭等多种相对成熟的医养结合模式。截至2025年底,全市医养结合机构206家,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等方式,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1300多对,基本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每年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做到愿检尽检。同时,将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的重点人群,做到优先签约、愿签尽签。

《条例》的出台,主要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健全保障机制。为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把握三个方面7个字即“可及、便捷、可负担”的原则。

一是可及,主要是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强化规划引领与设施协同,重点推动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同址或毗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新建、转型、改扩建等形式,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医学、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科室或者病区,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优质的健康服务。

二是便捷,主要是提升服务的便捷性。第一,开展医养联合体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促进双向转诊,简化老年人就医程序。第二,结合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通过个性化签约,增加失能、高龄“老老人”服务频次、拓展服务内容。第三,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的服务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医养服务在居家场景下的深度融合。第四,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安全,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更便捷。

三是可负担,主要是提升服务的可负担性。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者支持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其内设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持范围,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费用负担。

健康养老离不开优质的医疗保障,这样的养老才能真正让老人安心、家人放心。只有医和养的有效融合,才能真正增加老年人健康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扎实推动条款的有效落实,努力让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离老年人更近些。

来源:北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