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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市场总局2025年10月17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7月18日查处了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经查,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未经审查的“苗古金贴远红外治疗贴”等医疗器械广告,并在广告中利用AI技术生成“传承千年苗方苗古金贴传承人”“第56代苗古金贴传承人”等虚假人物形象,同时在广告中使用“中老年专用”等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2025年7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作出罚款120万元,其中包含虚假广告罚款70万元、虚假商业宣传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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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还发现,据信用中国(福建厦门)官网发布的信息公示:2025年7月18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世家老铺(厦门)医药有限公司和黑膏传承人(厦门)医药有限公司下达了厦集市监处罚(2025)265号和2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这两家医药公司组织虚假交易,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同日,还对关联公司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广告罚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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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这两份由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信息,这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均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的商业宣传”,并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并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2012修改)》第7条,《中海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20条,《中海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55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定)》第73条。处罚内容是罚款25万元、罚款25万元,罚款金额写的是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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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这三家企业并非孤立违规,而是同一运营团队操控的虚假宣传产业链核心成员。企查查及监管部门调查显示,二者与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相同,法定代表人均为唐孝孝,由同一团队运营,共同参与 “苗古金贴” 系列产品的虚假营销活动。同期(2025年7月18日),关联企业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也因使用AI 生成虚假非遗传承人、刷单造势、夸大医疗器械功效等违法行为,被厦门集美区市监局合并罚款120万元,形成 “关联企业同步被罚、全链条打击” 的监管态势。

也就是说这三家企业的违规行为具有系统性,都是通过AI合成 “第56代苗方传承人” 虚假形象、伪造非遗认证、刷单虚构500万+销量,再通过多家关联网店同步扩散虚假宣传,覆盖电商平台与搜索引擎,本质是跨平台、全链路的欺诈模式,而非单一区域的偶发违规。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信用中国(福建厦门)官网、国家市场总局公开公示信息及企查查数据整理,仅为客观信息汇总,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投诉举报建议或商业判断依据。本文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作绝对担保,若公示信息存在更新或误差,以监管部门最终发布内容为准。对于因依据本文内容行事所产生的任何法律风险、经济损失,本文作者及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