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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深圳又发生了一起狗咬人事件,处理结果却让很多网友都感到气愤。

据发布视频的网友介绍,一小伙在过马路时,被一女子牵着的五只狗中的德牧突然扑咬,持续被咬了大约四五秒,狗主人呵斥后才松口。

这五只狗中,有一只德牧、四只哈士奇,都是体型中等的成年犬。

小伙腿部受伤,随后报警,狗咬人的事实很清楚,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却产生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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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开始表示,只能赔小伙500元,后经调解又涨到1000元,但小伙表示“不接受”。

他说500元也就自己一天的收入,女子则坚持就给这么多,霸气表示“不同意可以去起诉”。

第二天,小伙再想联系女子,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

目前,小伙已经验伤,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事宜。

怎么说呢,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眼,小编竟然有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感觉。

不是小编不通情理,而是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太多,简直算得上是“习以为常”了。

不文明养犬,已经不是发生在一两个养狗人身上的个例,而是演变成为让公众厌恶的群体社会现象。

爱狗者与不养狗群体间的对立,也是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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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斥责,城市就应该禁止养犬,把社会搞的一团糟像什么样子。

爱狗人士则高举着“爱心”的大旗,指责公众对于动物缺乏包容,对那些反对的声音更是大加批判。

谁对谁错,在彼此都无法说服对方的情况下,俨然已经很难下结论。

那让我们抛开爱心、包容这些道德层面的东西先不谈,就来说说“责任”这件事。

想必养犬的人自己也清楚,城市养犬不同于独门独院的农村,它不是一件只关乎个人的“私事”,一定会影响到其他人。

首先,安全问题就躲不开。

我们且不说“狗狗可爱不咬人”是不是荒谬,从概率上来说,狗对人类的攻击就很难百分之百的杜绝。

就算是狗主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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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文的案例大家也能看到,拴了绳的狗尚且避免不了伤到人,更何况那些遛狗从来都不牵引的情况。

而根据各地养犬条例的普遍规定,携带犬只出户不仅应该拴绳,对牵引绳的长度也有明确规定,一般限制在1.5米以下。

这么做的目的,也是避免牵引绳过长,狗主人无法有效的对宠物狗进行约束。

部分地市进一步加码,不仅要求拴绳,还要给狗戴上嘴套。

这些规定,不是想刁难养狗者,就是在给防止狗咬人上道双保险而已。

咱说实在话,这些养犬规定,应该算不上多么的苛刻,甚至就是一些最起码的要求。

然而,在一部分养狗人看来,已经完全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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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养狗问题的争论,评论区总会有一些刺耳的声音,它们习惯于不谈事实,专挑道德高地去搞批判。

比如,有人就说,地震期间,搜救犬救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人类连一点自由活动的空间都不愿意给它们留?

还有人说,动物和人类同样生活在地球上,为什么非要单独给狗拴上绳子。

这也难怪,那对遛狗的年轻男女,会怒怼质疑他们不拴绳吓到小朋友的家长“怎么不把小孩拴起来”。

小编已经完全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语言去形容他们,说他们没文化,可能人家的学历比小编高的比。

说他们不懂事,人家说出来的理由又是一套一套。

让他们遛狗拴个绳已经是“罪该万死”,那就更不要提戴嘴套、公共场合禁入、白天不能遛狗等等更严格的管控了。

至于会不会咬到人,恐怕已经不在他们考虑范围之内。

可能对于这位遛狗的女士来说,能从500元赔偿涨到1000元,已经是很给警方的面子,小伙理应“感恩戴德”的接受才是。

咱先不提小伙所说的一天误工费500元,恐怕这点钱连疫苗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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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注射五针普通的狂犬病疫苗花费在四五百元左右,但如果还需要注射免疫球蛋白或者血清,一两千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也就是说,女子“咬牙”给的1000元,连医药费都不够,更别提其他补偿。

从女子第二天拉黑小伙的举动也能看出,她完全不认为,狗咬了人有什么大问题。

而根据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饲养的狗伤人,狗主人最高可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如果真走到这一步,不知道这位女士会不会埋怨,法律为什么这么不近人情?

说完安全,再来说说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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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养狗的心里也都清楚,遛狗说好听点是出门放风,实则就是让狗出门拉尿。

狗主人家里倒是干净了,外面可就倒了霉。

汽车轮胎遭了殃,狗尿最喜欢光顾;储藏室门口、花坛里、人行道上更是随处可见狗便。

说好的铲屎呢?

损人利已这个成语,用来形容这些人,真是再形象不过了。

最后,再来说说禁养犬的问题。

看到有网友质疑,德牧不是禁养犬种吗,为什么警察出警了却不管?

其实,这事还真不怪深圳警察“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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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牧在深圳经历过一些波折,2023年,深圳在修订养犬条例征求意见时,曾把德牧加入禁养名单。

但在次年正式公布施行的文件中,不知道什么原因,德牧却神奇的逃过了一劫。

也就是说,目前在深圳养德牧是合法的。

还有人指出,该女子同时牵了五条狗,这也不违法吗?

确实,大多数城市都规定,“一户只能养一只”,但深圳还真是一个例外。

尽管深圳没有硬性要求只能养一只,但也在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中提到:

“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

那么,这位女士养5条狗,经过当地居委会或者小区业委会同意了吗?

新闻中对此完全没有提及。

如果不符合要求,肯定办不出狗证,该有的防疫也未必能做好,万一咬到人,得狂犬病的几率必然更大。

说实话,狗咬人毕竟不是经常发生,公众吐槽最多的还是拴绳、狗便和夜晚扰民这种“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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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

“从警情统计来看,目前犬只伤人警情占比不高,占比最高的是遛狗不拴绳引发的纠纷,占所有涉犬警情的40%。

再加上部分狗主人的“强势”,舆论一路走偏。

养狗的人,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几乎就是负分。

这里面,相信很多遵纪守法的狗主人也是受了无妄之灾,也会觉得冤枉,他们的辩解,却很难被人接受。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要打破很容易,若想重新建立,难度可就大了。

而一波又一波的涉狗负面报道,又很干脆的证明了这一点。

这确实很让人无奈。

小编也相信,就算在反对养狗的人群中,绝大多数人对狗没有太大的敌意。

狗主人才是争议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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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前两年安阳80岁老人被狗咬,有监控狗主人都不认账,维权两个多月才迎来道歉,人民日报曾评论:

“狗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管狗,更要管人!”

治安管理新规出台后,民间对它的期待很大,能否遏制住养犬乱象,还要看执法的力度如何。

我们也拭目以待,下一步这件事会以一个怎样的方式来结尾。

对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提倡大家理性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新浪财经(2026-01-28 16:43发布)小伙被大狗咬伤主人只愿赔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