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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的蕞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中国国内领事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 府外事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外办)。中国国外领事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年11月7日,《公约》在华生效实施,中国自该日起签发附加证明书。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公约》缔约国间通行使用,无需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同样,加贴其他《公约》缔约国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直接送中国使用,无需再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中国与非《公约》缔约国之间仍沿用原有领事认证程序。

二、什么是附加证明书?

附加证明书是《公约》缔约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约》第一条中所述的公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为方便文书在国外使用,附加证明书一般使用包括英,法文及本国语言在内的两种或三种语言的范本。通过使用文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 管机关提供的核查渠道可以验证其真伪。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功能等同,仅证明文书上蕞后一个印鉴,签名属实,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中国签发附加证明书的机构包括外交部及外交部委托的相关地方人民政 府外事部门。(摘自中国领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