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月30日盘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财务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规范三大类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情况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称,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梅安森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收入成本及费用跨期核算,部分资产折旧计提年限错误。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部分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符,佐证资料不完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台账登记等不完善。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2024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中未包含律师,召开的部分董事会未记录独立董事就议案提问的回复,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三十七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号)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梅安森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认真对待《决定书》中反映的问题,正在接受重庆证监局的指导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后续将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系统梳理治理薄弱环节,全面规范运营行为,提升定期报告编制质量,强化内部控制,切实将监管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业绩方面,梅安森2025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17亿元,同比下降9.8%;归母净利润为3959万元,同比下降14.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614万元,同比下降16.3%;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439万元,同比下降414.5%;EPS(全面摊薄)为0.1287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478万元,同比下降20.8%;归母净利润为1087万元,同比下降22.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70万元,同比下降21.8%;EPS为0.0353元。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13.3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归母净资产为9.4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4%。

公司主要从事特殊作业机器人和工业机器人的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等相关业务。2025年,公司参股的重庆赛弗特具身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成立,进一步扩展了其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布局。同时,公司与合作方正全力推进矿用防爆机器人的研发,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并进入关键技术验证阶段。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