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办?”“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或者为他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都可能构成‘帮信罪’!”1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栾川县实验高中,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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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胡钊源结合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现实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定义、犯罪手段及触犯法律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分析同学们身边发生的案例,揭示了“帮助打电话获报酬”“出售电话卡赚零花钱”等行为背后的诈骗风险,引导同学们在面对高利诱惑时冷静思考,拒当“电诈工具人”。

同时,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说明校园欺凌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鼓励同学们勇敢向欺凌说“不”。课程最后,他提醒同学们法律既是约束行为的红线,也是保护权利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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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气氛严肃而专注,师生们认真聆听,积极思考。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胡钊源一一耐心解答,并给出了专业且实用的建议。同时,鼓励同学们不仅要自己增强防范意识,还要积极传播反诈知识,共同营造全民反诈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工作中,栾川法院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张晓莉 尤冬一)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