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提高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设立且有意愿参与吕梁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能力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组织。
二、机构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相关活动:老年人能力评估(包括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精神状态评估、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估、社会参与能力评估等老年人健康评估)。
社会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评估。
(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三)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估,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四)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五)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评估场所、设施设备等。评估场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5.1评估环境”。
(六)评估单价控制在100元/人次以内。
(七)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不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存在股权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不承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务;承诺恪守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隐私保密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除上述条件外,服务质量较高、评估经验丰富的医疗卫生机构也可纳入评估机构范围。
三、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只支持线下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可电话咨询各县(市、区)民政局,报名时提交相应材料。各县(市、区)民政局将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离石区 0358-8222123
汾阳市 0358-7223371
孝义市 0358-7622226
交城县 0358-3523120
文水县 0358-3022548
交口县 0358-5422374
石楼县 0358-5725898
中阳县 0358-5300568
柳林县 0358-4022653
方山县 0358-6022123
岚 县 0358-6722900
兴 县 0358-6322136
临 县 0358-4421010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交经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以查询页面截图的方式报送):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评估人员“无犯罪证明”材料;
(七)评估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评估资格相关证明、从业经历证明等);
(八)人员聘用协议或劳务、用工合同等证明;
(九)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诚信承诺书。
2026年1月30日
来源:吕梁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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