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村民胡先生向媒体再次递交实名举报材料,直指原村村长胡某福以建设集体办公大楼为名,骗取浙江省上级部门国有划拨土地批文后,通过私下交易非法转让牟利,导致近 30 亩无规划耕地被侵占、26000 平方米违法建筑拔地而起。令人震惊的是,该事件早在 2016 年便经浙江省电视台曝光,但其核心的批文非法转让事实及后续违法后果,十年间始终未得到实质性查处。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核心事实:虚构项目骗批文 32 万元暗箱转让集体资源

举报材料清晰还原了批文非法转让的完整链条,每一环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05 年前后,时任洋山岗村村长的胡某福,以建设 “洋山岗村办公大楼” 为名义,向相关部门申报用地审批,谎称土地使用性质为国有划拨,成功骗取浙江省上级部门的用地批准文件 —— 根据《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该类涉及耕地的用地审批需经省相关部门核准,而胡某福的立项基础本身就存在明显欺诈。

批文下达至村集体后,胡某福完全背离 “公共设施建设” 的批文初衷,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履行任何村务公开程序,而是涉嫌以 “偷盗” 手段隐匿批文,规避集体决策与监督,私下与龙泉村商人胡某强、陆某国达成交易,将这份本属村集体的国有划拨土地批文,以 32 万元的价格非法转让。涉案地块明确指向横河镇龙泉村中兴西路 258 号 - 322 号地段,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该地块权利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用途标注为 “公共设施用地 / 办公”,与胡某福私下转卖用于个人牟利的实际用途形成尖锐对立。

更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财务凭证显示,2006 年 11 月,洋山岗村经济合作社曾收取胡佰强 “建房指标项目费” 20 万元,这与举报中提及的 32 万元批文转让款存在 12 万元差额,背后是否存在未入账的秘密资金往来、是否涉及腐败贿赂,成为亟待查清的关键疑点。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胡先生提供)

后续蔓延:30 亩耕地遭侵占 违法建筑规模触目惊心

胡某强、陆某国非法获取批文后,进一步扩大违法范围:不仅未按批文核定的 5985.9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还擅自侵占周边国家无规划耕地约 30 亩,总面积远超审批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即构成 “数量较大”,已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定罪标准,而涉案 30 亩的侵占规模,已属情节严重。

在非法侵占的土地上,二人更是违规扩建建筑达 26000 平方米,与批文规定的 “办公” 用途、核定面积完全不符,属于典型的违法建筑。举报人强调,被侵占的土地原本为优质耕地,非法非农建设已造成土地种植条件不可逆破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耕地保护的核心规定。

历史沉疴:2016 年省台曝光 十年间违法状态持续

这起涉及批文非法转让的违法事件,并非首次被公开揭露。举报人胡先生回忆,2016 年 10 月 2 日,浙江省电视台记者曾专程赴涉案地块实地采访,其本人全程陪同举证,详细陈述了胡某福非法转让批文、开发商违法占地建设的事实。当年 10 月 11 日,该事件通过省级电视台向全国报道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但曝光后的十年间,核心的批文非法转让问题始终未被查处,相关责任人未被追究责任。胡先生提供的信访记录显示,他自 2015 年起便持续实名举报、信访,横河镇上级部门虽受理了信访事项,但处理结果始终无法让其满意,两次在信访处理意见书送达回证上明确标注 “不满意”。截至发稿,涉案违法建筑仍在使用,非法转让的土地权益未被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的规定,在本案中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定性:多重违法涉嫌刑事犯罪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胡某福等人的行为已触及多重法律红线:其一,胡某福虚构项目骗取国有划拨批文,又非法转让牟利 32 万元,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且涉案金额与土地规模已达 “情节严重” 标准;其二,其作为基层组织负责人,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土地权益受损;其三,胡某强、陆某国非法占用 30 亩耕地建设违法建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量远超定罪门槛。

截至发稿,媒体多次尝试联系原村长胡某福及涉案商人胡某强、陆某国核实情况,均未获得回应;就批文审批流程、转让核查、违法建筑处置等问题,向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河镇上级部门发函求证,尚未收到正式答复。

举报人胡先生明确提出三项诉求:一是依法追究胡某福非法转让批文、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彻查 32 万元转让款的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贿赂行为;二是责令胡某强、陆某国退还非法侵占的 30 亩耕地,拆除 26000 平方米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公开批文审批、流转全过程,保障村民村务知情权与监督权。

媒体在此呼吁,浙江省、宁波市纪律部门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应组成专项调查组,聚焦批文非法转让这一核心事实,彻查背后的利益链条与监管漏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回应群众十年维权诉求。

媒体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全程报道调查处理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