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开经书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自由民主”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吃 人!
接前文:
一、大型PUA现场
尽管旧约中禁止活人献祭,但又保存着活人献祭的情节,而且就是出自神的要求,这导致经文本身就矛盾重重。不仅如此,经书作者的目的,就是反复进行PUA,让人信神,遵循三不原则:
不反抗,不怀疑,不犹豫,信就对了。
经书中充斥各种违背常识,悖逆人类基本伦理的情节,对信徒反复进行服从度测试,可谓大型PUA现场。
在PUA方面,西方宗教可谓遥遥领先,东方连个影子都看不着。
跟圣经一比,赵高的“指鹿为马”,简直就是小儿科;
冒顿单于的“鸣镝弑父”,连胎儿都不算。
亚伯拉罕被认为 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共同尊奉的族长,被犹太民族与阿拉伯民族视为共同祖先,因此这三种一神教也统称为亚伯拉罕诸教。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总统特朗普主导,寻求以色列与伊斯兰世界外骄傲正常化的协议,被称为《亚伯拉罕协议》。
在圣经故事中,亚伯拉罕的妻子比他小十岁,名叫撒莱,容貌极为美丽。《创世纪》第12章,因迦南干旱,亚伯拉罕带着家人前往埃及逃难,亚伯拉罕认为妻子太美貌,一定会被法老看上,于是称她为自己的妹妹。
果然法老看上了撒莱,把她送进后宫,并赏赐给亚伯拉罕许多仆人、牲畜和财物。这个时候撒莱大约85岁。
法老看上了85岁的老太太,不可思议吧?别问,问就是神迹。
亚伯拉罕就这样把妻子卖了个好价钱,他为什么甘于主动戴绿帽?
因为他相信,因为自己坚持信神,神一定会帮他搞定。
果然,法老跟撒莱在后宫中(此处省略五千字)。法老因此遭遇灾祸(估计是不举?),法老问明状况,叫亚伯拉罕带着老婆赶紧滚。亚伯拉罕喜滋滋地带着老婆,牵着牲畜麻溜地跑了。
在东方,一般把这种行为称为仙人跳!
但在犹太人那里,这就是犹太智慧小妙招了。
亚伯拉罕即将百岁的时候,撒莱终于怀孕了,并在一年之后生下了嫡子以撒。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的生育奇迹。别问,还是神迹。
《创世记》第22章,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 22:2)
没有解释,没有缘由,就是命令。
这个命令对亚伯拉罕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以撒是神应许的继承人,神现在又要求亚伯拉罕亲手杀死这个应许之子,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正常人总得挣扎犹豫一下吧?然而亚伯拉罕没有争辩,没有拖延,而是立即准备,带着以撒和仆人前往摩利亚地,以证明他对神的忠诚。
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旅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持续了三天。
这三日,对亚伯拉罕而言,是信仰最黑暗的试炼。
在路上,以撒问父亲:“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创世记 22:7)
正常父亲听到这个问话,内心都要崩溃了。亚伯拉罕却不动声色地骗他的儿子:“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创世记 22:8)
这tm是一个正常的父亲能说的话?
亚伯拉罕让仆人和驴留在山下,只带以撒上山。到达山上后,亚伯拉罕的行动干脆利落:筑坛、摆柴、捆绑以撒。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仪式感,也透露出他内心的决绝。
当亚伯拉罕将儿子放在祭坛上,伸手拿刀时,以撒没有反抗。
从上山的一刻起,以撒就隐约有种可怕的预感,到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就是父亲献给神的祭品。
就在刀即将落下的千钧一发之际,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创世记 22:11) 神阻止了他,并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创世记 22:12)
亚伯拉罕举目一看,发现一只公羊被两角的稠密小树缠住。他取来献为燔祭,代替了以撒。神果然“自己预备了”祭物,正如亚伯拉罕对以撒所说。
神再次向亚伯拉罕确认他的应许:“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世记 22:17-18)
二、亚伯拉罕废物是怎么炼成的?
从小读这种大毒草,并将其奉为圭臬,你能想象这样的人长大后,是一种什么状态吗?
好处是,至少受了教育,不是文盲;
坏处,是可能还不如文盲。
“不论有没有宗教,好人都行善,坏人都做恶;
可是要让好人做恶,那就要利用宗教。”
这是诺奖获得者,犹太裔物理学家温伯格的一句名言。
物理学家温伯格
为啥一神教的本质,就是教唆人作恶呢?
犹太人和殷商人都是游牧商业民族,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充满了短期博弈和投机思维。
偷窃、撒谎、欺骗,就是他们的立身之本,生存法则。
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以此作为美国的荣耀,难得说了一次实话。
就好比热门景区里一辈子只跟你做一次生意的商家,诚实经商才怪了,坑蒙拐
骗才是常态。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大禹治水这种需要长期主义的行为,完全是天方夜谭。
用牢A的话说,游牧民族天生带有短生种思维,农耕民族才是具有长期思维的长
生种。
长生种追求确定性,必然走向唯物主义。
短生种为了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于是发明宗教,寻求精神上的慰藉。所以,世界上主要宗教都是源于游牧民族,中国本土的道教是应对佛教传入的一种模仿,作为宗教来说先天不足。
宗教发达则必然金融发达,因为两者都是以信仰为基础。
神权需要信徒,资本需要韭菜。
两者相结合之后,神权资本就千方百计地PUA信徒,从而让人人落入债务陷阱,成为割不尽的韭菜。
献祭本质是一桩交易。祈求神做事,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要做的事情越重要,付出的祭品的价值就必须越高。
为何殷商事事都要占卜?这就是神权PUA的结果。
只有让人动辄犯错,因为进门先迈哪只脚之类的小事都得赎罪,那就离不开献祭;只要献祭,就必须经由祭司代理。
就好比打官司必须由律师代理一样,钱不就来了吗?
怎么才能把韭菜变成铁杆庄稼呢?
愚民,极致地愚民!
在圣经故事中,夏娃因违背神的旨意,吃了智慧果被赶出伊甸园。让人类获得原罪,世世代代受苦。
这就告诉信徒们,智慧有罪,质疑神简直就是十恶不赦。
不要思考,信就完事!
信我者生,不信则死!
什么主观能动性,是非判断,独立思考,不存在的。
经书里用了很多笔墨渲染,以撒不仅是亚伯拉罕的长子,而且是百岁以后老婆绝经之后的老来得子(这个扯淡的情节也是神迹的一部分),以撒是他生命中最珍贵的事物。只要神一句话,就可以杀了以撒来献祭,证明亚伯拉罕对神信仰的坚定。
神用杀子献祭来考验亚伯拉罕的信仰,从而确认与以色列人立下约定,该故事如此深入人心,被犹太人广泛接受,实际上就把人祭的精神烙印,永远留在犹太人内心深处。
上梁不正下梁歪,源头邪恶如此,人能好得了?
关于以撒献祭的情节,信徒们同样可以进行各种解读,并且完全可能复制相同的情节:
想要证明你对神的忠诚吗?
象亚伯拉罕那样,献祭你的儿女吧!
但凡有一点犹豫,那就是你对神的不忠!
放在东大,这种行为就是悖逆人伦,欺师灭祖,人渣中的人渣。
教唆人这么干的必须是邪教无疑。
一神教一方面禁止人祭,另一方面又用人祭情节来PUA信徒。
这就导致他们虽然明面上禁止活人祭祀,但又禁了个寂寞。
在周朝之后的华夏世界,这样的故事根本就不可能流传开来。
龙王居然索要童男童女,那么龙宫被哪吒掀翻纯属自作自受。
神居然要杀了自己的独子,哪怕是天皇老子也要跟他斗一斗!
神棍假借龙王名义索要贡品,那那就送你自己去跟龙王解释。
这才符合华夏价值观。
这就是华夏男儿和亚伯拉罕废物的区别。
三、收高达的黑色产业链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它消灭了人们的反抗意志,让他们在面对残酷压迫时,逆来顺受。这帮被神棍驯服的亚伯拉罕废物,却成了另一群人眼里最好的猎物。
根据《荒诞医学史》的《食人与尸疗》一章的记载,在欧洲,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开始,横跨整个中世纪,将人的身体部位用于医疗的做法,一直十分流行。
西方古代医学(简称为“西医”)信奉“以形补形”,人类追求的无非是“青春、活力、力量”,因此吃年轻有活力青壮年的身体,吸他们的鲜血,特别有利于健康。被暴力致死的尸体尤其抢手,因为这种尸体没有经历过长久的疾病或虚弱,其生命力得以保全而未被浪费。
古希腊和古罗马人特别热衷于喝人血、吃人肉,甚至把人的骨骼和内脏制作成药材,吃哪补哪。
由于罗马社会各界特别是上层普遍的吃人需求,于是就形成了以吃人为核心的生产、流通、消费、意识形态一条龙的地下黑色产业链。
该产业链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而扩张,帝国新近征服的殖民地,掠夺的年轻人口,就成为高达的原材料来源。
依靠该产业链谋生的前端爪牙,被称为“收尸人”,专门用来物色搜寻适合用来作为药品的高达,甚至还包括按需定制的人体期货。
在所有被吃的尸体中,被提前终结生命的年轻罪犯的高达,会特别抢手。
——比如,类似耶稣这样,三十岁未婚无病宅男的高达!
这跟“新罗马收尸人”牢A所说的,中国留学生高达特别抢手是一个道理,年轻,健康,没有吸毒。
顺便提一句,东地中海沿岸就是罂粟的原产地,当地人民普遍有吸食鸦片缓解疼痛,寻求欢乐、减轻痛苦的习惯。罗马权贵当然不希望吃到常年吸食鸦片的高达做成的药品。
从出身上说,耶稣本人是驻守在犹太殖民地的罗马士兵,强奸当地妇女生下的混血儿。在保守的犹太社区,未婚先有子的玛利亚备受歧视,这个婴儿原本的命运,应该是生下来就被收走作为药材。 就相当于韩国梨泰院(本名:离胎院)那些夭折的小天使们。
西大新罗马,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作为天生的人祭圣体,耶稣能活到30岁已经是赚到了。
耶稣死后三天,人们发现其尸体消失了,这就是所谓的耶稣复活。
结合当时的情况,很有可能耶稣死之前就已经被“收尸人”相中,他死的的当晚就被盗卖出去换钱。
你要问,罗马士兵难道不管吗?
当时的罗马士兵早就不是共和国时期的良家子,跑到跑来驻军就是来捞油水的。杀人放火贩毒啥都干。
罗马士兵 十有八九就参与了倒卖尸体的产业链。
比如,用长矛戳死耶稣的罗马士兵朗基努斯,人家耶稣已经被挂在十字架上了,为啥还非得戳他一枪?
老子还等着把你换钱买酒找女人呢,拖拖拉拉还不死,老子帮你一把。
耶稣因为混血身份,从小受犹太社区歧视,因此也很憎恨他的同胞。
半罗马半犹太的混血身份,使得他比较容易接近罗马士兵。
他组织的这个地下教会,就是靠从事倒卖高达的勾当获得现金流。
一方面吸收大量信徒,从而获得高达来源;另一方面与罗马士兵勾结,后者负责联系来自罗马的买家,并提供保护伞。
耶稣的核心骨干主要负责干脏活累活,七成归罗马大兵,三成归自己。
结果一不小心玩大了,得罪了犹太权贵,耶稣被弄死了。
现在贩卖的对象,成了自己敬爱的教主?
也不是不行,就是得加钱!
大家已经尝到了倒卖高达赚钱的甜头,再也回不去了。
但是现在耶稣已经没了,如何继续?
第一,耶稣传教的本事,这么多天耳濡目染,大家都已经学得七七八八了,都可以去传教;
第二,把耶稣“死后复活”的事迹,加工成一个神迹,正好可以用来忽悠更多人入教!
这tm就是一个全员恶人的世界,在这片恶之花绽放的土地,没有谁是无辜的。真正的好人早就被逆向淘汰出局了。如今的韩国,基本相当于当年犹太国的生态位,邪教遍地,离奇案件层出不穷,甚至时不时地出现疑似大型人祭现场。这就是趋同演化。
参见:
美国每年三十万人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问就是不知道。
你说美国的军警、ICE,有没有参与到人口贩卖的产业链里?
真的好难猜啊!
四、把吃人产业做大做强
靠耶稣这些门徒们折腾,耶教仍然是一个影响力有限的地下教会,
它真正发扬光大,甚至传播到帝都罗马,靠的是一个叫做扫罗的人。
甚至可以说,扫罗才是耶教的真正创始人。然而,扫罗最初的面貌,却是特别热心于为罗马当局奔走,目的就是迫害基督徒,扑灭耶教。
由于他既有罗马背景和资源,又熟悉犹太文化,扫罗对于耶教的威胁远大于犹太祭司或罗马官员,堪称基督教的头号大敌。
然而, 扫罗却在某一天皈依了基督教,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被上帝之光照了。从此之后他改名为保罗,到处奔走积极推广基督教,死后被奉为第一任教皇圣·保罗(圣伯多禄)。
当然,发生在扫罗身上,从逻辑上完全无法解释的转变,又被归于神迹。
需要注意的是,扫罗是一名拥有罗马公民身份的犹太人。
罗马作为当时的地中海霸主,扫罗相当于现代的“润人高华”,既在罗马权贵那里有一定人脉,又有“皈依者狂热”。
作为一名高犹,扫罗当然要责无旁贷地为灯塔效力,剿灭同胞中威胁帝国稳定的乱党,显示自己对帝国的忠诚。
在追缉基督徒的过程中,他发现使徒们暗黑秘密——贩卖人类的高达!
这一瞬间,犹太人的经商本能觉醒了。
所谓蒙上帝光照,实质是扫罗运用犹太人的经商天赋,进行了一番计算推演,发现这个创业项目实在太tm靠谱了。
以传教为名义,四处搜集新鲜高达,将其加工为治病的药,既可以谋取暴利,又更有利于结交罗马权贵。
想明白这点之后,扫罗从和使徒团体打成一片,变成打成一片,并成为使徒团体的核心成员。
在他的一番改造下,原本只是小打小闹的倒卖高达挣钱的地下小团体,变成了搜集、藏匿和倒卖高达相关制品的地下暗黑网络。
在扫罗的改革下,废黜了旧约中的相关约束(比如不吃猪肉,割包皮),以使其能够更广泛的传播,从而能够更好地发展信徒,发掘得力骨干分子,物色适合作为祭品巫药的“迷途羔羊"。
一个原本没几个人在意的犹太教小异端,由此发展壮大,原始的基督教随之形成。
第一教早就把人PUA成驯服的两脚羔羊,第二教则进化为两脚羊供应网。由于吃人的客户往往非富即贵,因此诞生于社会底层的教会,很快就和罗马权贵阶层搭上了关系,并且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这在宗教发展历史上十分反常。
有人说不对,保罗不是被罗马当局迫害,死在罗马城了吗?
联系美国现状你就豁然开朗了。
罗马也是分派系的,罗马元老院相当于民主党,代表罗马权贵的利益,他们也是吃人产业链的主要最终客户;罗马皇帝尼禄相当于特朗普,跟元老院的斗争日益激烈。
保罗死于公元67年,正是元老院与尼禄斗争最为白热化的时候。保罗等人正如民主党的死忠Antifa组织,在罗马城传教的同时,散布不利于尼禄的言论,被关押判刑。至于他是怎么死的完全没有公开目击者,很有可能金蝉脱壳。因为此时尼禄已经失去了对罗马城的控制,并在一年之后在自己的庄园自杀。
特朗普没事也喜欢住在自己的海湖庄园……这会是新罗马的诅咒吗?
从创立之初,基督教的公开业务主要包括两块,新生婴儿受洗,以及死前的临终关怀。这两项业务也是最容易搞到高达原料的。
当时医学条件有限,婴儿死亡率很高,因此可以顺理成章地收婴儿尸体。甚至在受洗过程中,其实也可以有意制造意外,造成婴儿死亡。只要推脱到蒙神感召就完事了。因此杀婴这一块,实在是太有经验了。临终关怀更并不说了,简直就是高达集散地。
因此,基督教很快就掘得第一桶金,发展成具有庞大财力支持,广泛传播的教会团体。而罗马的权贵阶层,从此拥有了稳定的人体药品供给来源,教会和贵族取得了双赢。
既有钱,又有罗马权贵作为保护伞,基督教于是在当时众多宗教竞争中脱颖而出,击败了原本广受欢迎的密特拉教,成为罗马的国教。
信徒越多,也就意味着高达材料越多,收入也就越好,也就更有利于吸引信徒,这不就形成正循环了?
教会很喜欢给有突出事迹的教徒封圣,称之为圣徒,并将其遗体用防腐技术保存下来做成圣髑(shèng dǔ),还用名贵物品装饰一番,供奉在教堂以供更多信徒膜拜,有利于教会进一步发展壮大。
但很快出现了一个问题,信徒们认为圣徒的高达继承更多的神性,因此他们的高达也成为抢手货,经常被盗卖或者被信徒分食,甚至监守自盗,防不胜防。
如果把遗体失踪都解释成复活,那耶稣复活不就不稀奇了?而且很容易就把耶稣复活这个陈年骗局给戳穿了。
于是在 圣髑 防腐时加入毒药做成毒尸,一方面有利于防腐,另一方面也刹住盗卖 圣髑的不良风气。至于这位圣徒是生前中毒而死,还是死后被添加了毒药这种小事,就没人在意了。
由于圣髑通常是干尸,因此信徒们又把主意打在埃及木乃伊上,后者也是干尸,说不定也有神性。于是又形成了更加疯狂的木乃伊盗卖产业链。埃及几千年积累的木乃伊,都快被欧洲人吃光了。
伊斯兰商人则作为木乃伊供应链的供货商。虽然他们不太理解欧洲人为什么这么如此痴迷于木乃伊,但是在欧洲旺盛需求面前,有钱不赚王八蛋。
为了从欧洲冤大头身上赚更多的钱,本地各种无主尸体,倒毙的旅人,沙漠里的干尸,也被穆斯林奸商伪造成木乃伊,卖到欧洲。
所以,一神教三朵花,不是贩,就是吃,要不就是以贩养吃,
五、西大就是狮驼岭
西大是宗教改革之后诞生的清教徒建立的。
经历了宗教改革,你以为就跟食人一刀两断了?
那可就是Too young too simple了
美国清教徒爱德华·泰勒(死于1729年,和氢弹之父那个泰勒同名,不是同一个人)毕业于哈佛大学,因其诗歌闻名于世,被公认为美国19世纪前最重要的诗人。相对而言,他在医学方面的成就《处方集》就鲜为人知了。
在书中,他描述了他在吃人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令人不安的足智多谋:死人的尸体包含了多么大一笔疗愈财富。骨髓对治疗痉挛有好处,胆囊能“改善听力”,干制心脏能治愈癫痫……这样的例子在他的书中不胜枚举。
他有一首宗教诗名字叫《我的血的确是饮品》(My Blood is indeed a Drink),节选如下:
“上帝唯一的儿子拥抱了人性,
在他的人身上。通过这种联合
他的人的血管像金子一样流淌。
而不是让我的灵魂死于口渴,
这些金色的管道,为了给我饮料,破裂了。
这种液体酿造了你神圣的酒,
主啊,在水晶容器中我的饮料。”
还有另外一首诗《我是生命的面包》,全文如下:
“我是生命的面包,来自天堂,
上帝之子,我在此降临。
我在此降临,为拯救罪人,
罪人啊,快到我这里来。
快到我这里来,接受我,
我是生命的面包,来自天堂。”
以前我们读到这样的宗教诗,提到面包啊,血啊,都会当做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比喻。
但作者本人及其所在的社会团体,真的在吃人方面有丰富的理论积淀,历史悠久的实践传统,你还会觉得这是一种比喻吗?
既然吃人经验都这么丰富了,在医学方面有进展不是很正常吗?
西藏的喇嘛可以准确地描述,人类胎儿在每一周的形状,你猜在没有B超和X光的时代,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
早在三千年前的殷商,东方大地也曾发展出高度发达的人祭和食人体系,花样繁多已经进入艺术化境。翦商之后,余孽并未完全消失,沿着胡焕庸线向两个方向逃窜。一支向西南方向逃窜进入雪域高原,后来和佛教、印度教融合发展为藏密,一支向东北逃窜回到商人老家辽河流域,孕育出一系列游牧民族,比如东胡、突厥、契丹、蒙古、女真。其中突厥被唐朝击败后逃到黑海之滨建立可萨汗国,他们的后代成为现代犹太的主体——可萨犹太人。
和佛教有显宗密宗区分一样,基督教实际上也有显宗和密宗区分:显宗是给老百姓看的,方方面面都要粉饰到位,这样才能广为传播;密宗则是专供权贵,藏密佛教如此邪性,是因为在藏区已经彻底控盘,没有粉饰的必要,所以露出真实的狰狞面孔。在重重粉饰之下的基督教密宗,其实也是半斤八两。
西藏解放时,解放军在档案里发现了这样一封令人毛骨悚然的信件:
“ 热格:
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卢四具、肠子十付、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地之水、旋风土、向北生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20日送往次曲康。”
印顺法师 的《以佛法研究佛法》一书中则披露道:
“佛世以依教奉行、为最胜之供养,佛后亦供以灯明香花等而已。密教以(所)崇拜者为鬼神相,其供品乃有酒肉。有所谓‘五甘露’者,则尿、屎、骨髓、男精、女血也。更有‘五肉’者,则狗肉、牛、羊、象及人肉也。以此等为供品而求本尊之嗬护,亦可异矣。”
西藏喇嘛为啥能在西方混得风生水起?除了达到分裂中国的政治目的之外,密宗“物以类聚”也是很重要的方面(我特意没用“人以群分”,因为食人者已经不能算人了)。
如今的西大,如同一个巨大的养蛊场,仙之人兮列如麻,东西方文明的糟粕汇聚一堂,再加上二战德日法西斯那些人体研究成果,正可谓古今中外, 汇聚百家,博采众长,青出于蓝胜于蓝。无论出什么毁三观的事情都不应该感到意外。
华夏儿女义不容辞,发动第二次翦商,镇压魑魅魍魉,还世界一个郎朗乾坤!
以上为架空历史创作,发生在平行宇宙,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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