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早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更有甚者,连机动车驾驶证都尚未考取,就大胆醉酒驾车,最终身陷囹圄。近日,金山警方查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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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胡某在进行抽血检测

近期,金山公安分局漕泾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车辆行驶状态异常。该车在挪车过程中,撞上了停靠在后方的车辆,驾驶人不仅未下车查看情况,反而试图驶离。民警立即上前处置,发现驾驶员胡某满身酒气,呼气式酒精测试,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在民警要求胡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配合检查时,发现其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经抽血检测,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4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胡某当晚与朋友在烧烤店聚餐,饮用多瓶啤酒。酒过三巡时已近次日凌晨2点,好友见状提议就近留宿,胡某却执意要驾车返回住所。不料车辆在起步掉头时,不慎撞上路边停放的车辆,随后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持证驾驶是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的重要前提。请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够秉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原则,守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 | 新民晚报

作者 | 赵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