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丁爽)1月30日,通化东宝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简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通化东宝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宝集团”)存在部分房产互相混用情况,双方未签订相关租赁协议,未支付租金。上述事项反映出通化东宝独立性存在不足,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通化东宝主营业务为糖尿病及其他内分泌领域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治疗领域以糖尿病及内分泌、心脑血管为主,主要产品包括人胰岛素原料药、人胰岛素注射剂(注册商标:甘舒霖)、甘精胰岛素原料药、糖尿病相关的医疗器械等。
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通化东宝股份64136297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75%
此前,1月27日,通化东宝发布业绩预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2.42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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