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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知多D (第三期)

个税年度汇算进行时,手把手教你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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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穗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2026年3月1日开始啦!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哦!

要如何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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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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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穗

由穗穗带您手把手完成申报!

01 登录个税APP

进入个税APP【我的】,点击【注册/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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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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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密码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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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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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穗

如您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密码】进行身份验证,点击【下一步】【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找回密码。

点击【找回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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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身份验证,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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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验证方式,找回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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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安全中心】设置“扫脸登录”“指纹登录”“手势登录”等便捷登录方式。

进入个税APP【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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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便捷登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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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便捷登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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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点击首页【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选择申报年度【2025】,点击【开始申报】

点击首页【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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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报年度【2024】

点击【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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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基本信息确认

核对【个人基础信息】,选择或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核对【个人基础信息】

选择或确认【任职受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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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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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

并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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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申报为例,请按照以下步骤完成申报:

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如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点击【工资薪金】进入详情页设置计税方式,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点击【工资薪金】进入详情页

设置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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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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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后续想更换奖金计税方式,可点击【工资薪金】进入工资薪金详情页,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可以重新选择计税方式。

点击【工资薪金】进入工资薪金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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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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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选择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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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计算

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无误后,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界面。请您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

项目核对无误后

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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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点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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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根据退税或补税等不同情形完成申报

系统会根据您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出您的【应补税额】【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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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申请退税

系统显示“应退税额”的,点击【下一步】,点击【申请退税】,阅读“特别提醒”后,点击【继续退税】,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确保所选的银行卡符合退税要求后点击【提交】,点击【继续退税】,完成退税申请。

系统显示“应退税额”的,

点击【下一步】

点击【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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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特别提醒”后

点击【继续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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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绑定的银行卡

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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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继续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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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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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提供资料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

如您存在未依法办理以前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经税务机关通知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存在疑点且未更正申报或提供资料等情形,需在办理以前年度汇算清缴补税、更正申报或者提供资料后再申请退税。

您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可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开展提醒,接收该消息后,请您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清缴申报。如需补充资料,可在个税APP【待办】的“补充年度汇算退税审核资料”事项,点击【去处理】,根据税务机关审核意见【上传资料】并填写【情况说明】后点击【提交】

进入个税APP【待办】

点击【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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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资料】并填写【情况说明】

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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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补税

系统显示“应补税额”的,点击【提交申报】,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缴税方式后点击【确定】,确认支付成功后完成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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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汇算清缴补税的,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缴纳税款。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纠正其未申报或未补税行为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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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时如系统提示超过银行卡限额,可以使用【部分缴款】功能分次缴税或咨询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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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三:享受免申报

如您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或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已依法预缴税款,可免于汇算申报,点击【享受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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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单位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或者冒用纳税人身份办理扣缴申报、汇算清缴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未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关联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注意:记得申报退税之前,有符合专项扣除事项的,记得一定要填报,会有意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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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