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税务稽查将重点打击虚开发票行为,核心要求与风险点如下:

1. 执法原则

· 认定虚开不看目的与结果,只看行为是否发生。

· 达到刑事标准必须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即不能仅以补税罚款代替刑事责任)。

2. 刑事入罪标准

· 虚开发票累计100份且金额达到30万元,或累计金额超过50万元,即构成犯罪并移送侦办。

3. 普通发票同样严查

· 虚开普通发票也将被移送司法,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4. 高风险情形:利用个体户虚开

· 公司通过员工或家属注册个体户,开具无真实业务的发票(如咨询费、推广费等)用于抵账,属于虚开。

· 若财务人员参与注册或开票过程,视为“明知且故意”,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5. 个体户虚开的典型特征

· 无实际经营场所与人员。

· 开票内容无法提供真实业务证据。

· 此类操作已被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必须立即停止。

核心提醒:企业及财务人员应杜绝一切虚开发票行为,尤其警惕以“税务筹划”为名通过空壳个体户开票的操作,避免涉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