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等八部门1月30日印发《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上海市商务委同时发布问答手册。
《细则》指出,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个人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在第三方公证机构监督下限量摇号抽取中签个人消费者。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公证摇号,首轮摇号时间为2月6日。个人消费者可在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
中签资格无需领取或上传,补贴审核系统将直接根据摇号结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校验。未中签消费者后续无需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摇号系统自动将前期未中签消费者纳入下一轮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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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商务、上观新闻
编辑:董俊成
审稿:钱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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