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医保诈骗案件。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应邀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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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4年1月,被告人董某在担任某医院疼痛科主任期间,在该院法人、院长的授意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诊疗项目、伪造病历、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等方式,在未对患者进行任何实际治疗的情况下,使用患者的医保卡申请吉林省及长春市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共计人民币3,047,720.8元。

庭审过程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伪造的病历材料、财务凭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等大量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人董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董某在共同犯罪中受人指使、安排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董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其将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退赔长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长春市医保局旁听人员表示,本次庭审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判决有力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的坚定决心。医保部门将以此案为鉴,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完善监管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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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本案审判长、二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迪逊在宣判后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一分一厘都不容侵占。董某作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本应恪尽职守、守护群众健康,却利欲熏心、知法犯法,侵吞医保基金,损害人民切身利益。

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诊疗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任何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非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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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法院将持续保持对医保诈骗等涉民生领域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与医保、公安、检察等单位协作联动,并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公众开放日等方式,增强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来源:二道法院、掌上吉林

编辑:刘星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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