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将至,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在火车站、厦门北站、机场、码头等重要交通枢纽和重点旅游景点区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营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守护乘客出行“最后一公里”,维护我市客运市场环境良好有序。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公布两起典型违规案件。

机场载客3公里“变多”为4.2公里?司机自嘲“早有预感”

1月26日,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航站楼外,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辆刚在T4航站楼下客的出租车计价器显示行驶里程4.2公里。“但从T4航站楼到T3航站楼实际距离仅约3公里,这1.2公里是从何多出来的呢?”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敏锐察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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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询该出租车本趟行程的轨迹进行比对,真相很快浮出水面:车辆实际行驶3.26公里,税控计价器的里程却显示4.2公里。

面对铁证,驾驶员无奈承认加装了遥控“跑得快”设备,甚至自嘲:“看到你们的车跟上来,就知道要栽了。”后经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测,该车税控计价器加装遥控设备,并通过遥控控制税控计价器的里程数,从而达到增加里程数和运费的目的。

目前,遥控设备“跑得快”已被强制拆除,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将面临暂扣出租车《道路运输证》15日的行政处罚。

码头“嫌近”拒载乘客 挨罚400元

无独有偶,一出租车驾驶员“嫌近”拒载,也被市交通执法支队查个正着。 1月13日,一名男子在五通码头出租汽车候客区排队上车,坐上出租车告知驾驶员目的地后,驾驶员王某竟嫌弃“目的地太近”。直接建议这名男子改乘网约车,导致其被迫下车。

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后,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果断介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调取五通码头监控,并通过出租车内录音录像排查锁定当事司机,当日执法调查结果便水落石出。

面对确凿的证据,驾驶员王某承认拒载的事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当班驾驶员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拒载”的违规事实,市交通执法支队对其做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执法支队郑重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

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一环,不得擅自对税控计价器进行调整改装,服务标准不应因行程长短、消费多寡而改变,任何以“路程短”、“不划算”等为由挑选乘客、拒绝服务的行为,都是对行业法规的违背和对乘客基本权益的侵害,交通执法部门将坚决给予打击。

通讯员:郭逸炊、刘雨漫;

编辑:傅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