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时报
春节假期临近,北京石景山检察院近期公布了一起“顶包”案,找人“顶包”者被判刑。检察官提示,春节聚会饮酒切勿开车。
代驾李先生于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骑自行车在路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忽然注意到前方不远处一辆黑色小轿车正停在马路中央,道路中间的护栏被撞得歪在一旁。李先生暗自嘀咕:难道是司机撞上护栏了?这时,车内司机摇下车窗向他招手:“你是代驾吧?我的车现在动不了了,你上车坐我这儿来。”李先生发现,司机满脸通红,说话口齿不清,顿时警觉起来,果断地拒绝了司机。
感觉蹊跷的李先生佯装离开,实则并未走远,在一旁暗中观察司机的一举一动。果然,不一会儿,一男子赶来,司机下车后和该男子交流几句,随后便下车坐进后排座,后赶来的男子坐上了主驾驶位置。李先生立刻意识到,后来的那名男子是要给醉酒司机顶包,便马上报了警。
经查,杜某在与朋友的聚会上开怀畅饮,酒足饭饱后,想着离家很近,自己开车回去应该不会出事。不料,他醉酒后驾车撞向护栏,车轮被撞坏,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杜某本想叫来路过的代驾顶包,但对方拒绝,他只好叫自己的亲戚前来顶包,妄图伪装成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自己则骑电动车逃离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杜某亲戚一开始还坚称是自己开的车,后在一番释法说理下,很快就说出了实情。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 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综合分析执法录像及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认定被告人杜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杜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责,且其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指使他人顶包,应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考虑到杜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经石景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杜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检察官表示,杜某饮酒后本可找代驾或打车安全回家,却因一时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酿成大错。更令人惋惜的是,他不仅未及时悔改,还错上加错找人顶罪掩盖事实,不仅恶化了其违法犯罪的性质,也暴露了其对法律的藐视和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
春节亲友聚会多,检察官提醒大家务必引以为戒。醉酒驾驶触及违法红线,要被追究刑责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切勿因一时贪杯或侥幸心理而以身试法,更不能一错再错。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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