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始于 2011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让辽宁海城市居民郭某丹陷入长达15年的权益纠纷。两级法院已先后依法确认涉案房屋征收决定、强制拆除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基层相关部门也曾作出 “按评估结果予以赔偿” 的口头承诺,但截至目前,郭某丹的合理损失仍未获得实质性赔偿,司法确认后的权益保障为何迟迟未能落实?
2011年10月30日,海城市上级部门为推进“莲花园小区周边棚户区改造”民生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郭某丹位于海城市海州管理区东关街晨光委的合法房屋(原用于经营诊所)被纳入征收范围。
2014 年6月6日,海城市海州管理区组织人员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屋内所有财物不同程度损毁或掩埋,郭某丹经营多年的诊所也随之停办,生活来源遭受重创。据郭某丹反映,项目推进期间,其家庭正常生活不仅持续遭受无端干扰,更历经了一系列身心俱创的遭遇:强拆前后,家中财物遭非法侵占、肆意损毁,多年积累的个人财产付诸东流;强拆过程中,她更被强行送往精神病院,人身自由遭到粗暴限制,期间还曾遭遇非法拘禁、暴力殴打等人身侵害,身心承受了难以磨灭的创伤。相关情况她曾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但未获得官方公开回应。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12 月10日,鞍山市中院作出判决,确认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2016 年 12 月 23 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法院一审判决,再度确认案涉征收及强拆相关行为违法。
法院生效文书明确载明,案涉征收行为存在多重违规性情形: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未按规定专户存储,不符合相关征收条例要求;海城市行政部门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依法完成征求意见公告、征收与补偿方案公告的送达及张贴公示程序等法定程序。两次司法判决,不仅为郭某丹的权益救济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更直接揭露了当地征收行为中存在的程序失守问题。
两次评估报告石沉大海 陪唱承诺沦为“纸上空谈”
司法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后,损失赔偿成为纠纷解决的核心。2024年5月10日,在海城市相关负责人组织的相关协调会议上,海州管理区相关负责人向郭某丹作出口头承诺,允许其自行委托评估公司对损失进行评估,并明确“按评估结果予以赔偿”,这一表态让郭某丹看到了问题解决的希望。
2024年7月,郭某丹按要求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完成损失评估,将第一份评估报告提交至海州管理区,但赔偿事宜未获实质性推进。2025年5月,应海州管理区相关要求,郭某丹再次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并提交第二份评估报告。
截至发稿,距离首次赔偿承诺作出已逾一年,第二次评估报告提交也已超过8个月,此前作出的 “按评估结果赔偿” 的承诺仍未落地,郭某丹未获得任何实质性补偿,评估报告提交后始终未收到明确处理答复。郭某丹表示:“即便征收行为已认定违法,相关评估报告本可作为证明财产损失的合法证据,可海州管理区的相关领导却仅以行政部门没钱为由敷衍推诿,此前作出的承诺也迟迟不予兑现,这难道不是将行政部门的信誉度当儿戏吗?”
15年纠纷拖曳 权益保障与信誉度引关注
十余年来,郭某丹为推动纠纷妥善解决持续奔走,家庭生活因此承受多重压力。在其提出的相关诉求中,尽管司法机关已认定涉案征收行为存在行政违法,但经评估确认的全部财产损失,至今未获任何赔偿,这场长达 15 年的纠纷,已严重影响到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当前,事件核心矛盾已从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转变为 “胜诉后赔偿执行滞后、行政承诺未落实”。业内相关观点认为,两级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其落地执行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基层部门作出的口头承诺,是行政信誉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兑现关乎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程度。
该事件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更关联行政行为合规性、司法判决权威性及相关部门信誉度建设等重要议题。
呼吁海城市相关部门正视事件症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此前承诺,加快推进赔偿事宜办理,对郭某丹的合理损失作出公正赔偿;同时,主动公开事件处理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司法正义切实落地,让行政承诺得到有效履行,推动这起拖延多年的纠纷早日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案件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