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名举报石泉县医院:诊疗失职、隐匿伤情,骨科副主任黄振勇否定核磁效力,逼得患者理赔无门走投无路

实名举报人:李相富(身份证号:612423197607020416),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人,电话:13209152426

举报对象:外二科(骨科)医生邓洪涛、外二科(骨科)副主任黄振勇、石泉县医院院办贺莹

“我现在走一步都疼,全家都指望我吃饭,石泉县医院不仅耽误我治疗,还死活不肯开真实的伤情证明,让我理赔无门!”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居民李相富拄着拐杖,向媒体出示了一沓厚厚的诊疗记录与沟通凭证,以实名方式控诉石泉县医院多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这场始于2024年7月的车祸,因医院的诊疗失职与后续刁难,让原本经营小生意的他沦为9级以上伤残者,整个家庭陷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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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至2024年7月12日,李相富因张超违规驾驶遭遇严重车祸,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石泉县医院救治。接诊医生为该院外二科(骨科)医生邓洪涛,面对浑身是伤、痛苦呻吟的患者,其未给予足够重视,在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结果均确诊骨折的情况下,竟告知患者需等待两周,待西安红会医院医生前来方可手术。为保住腿部功能,李相富不得已被迫转院治疗。后续经勉县医院、唐都医院确诊,李相富此次车祸造成右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右膝关节半月板二级损伤、右侧股神经及腓总神经损伤等12处以上伤情,伤残等级达9级以上,至今行动仍受严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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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疼得直打滚,邓医生明明看过片子,却坚持要等两周,说要等西安红会医院的医生来才能手术。”李相富回忆道,为保住肢体功能,他强忍剧痛被迫转院至勉县医院接受紧急手术,“要是真等上两周,我的腿可能就彻底废了!”而这次因诊疗延误引发的转院,为后续石泉县医院的刁难埋下了伏笔。此后,为进一步开展康复治疗,李相富又在石泉县医院累计住院100多天,但受前期诊疗延误等诸多因素影响,康复治疗未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产生了巨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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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李相富愤慨的是,石泉县医院出具的出院医学证明严重失实。明明经多家医院确诊存在12处以上伤情,该院却在出院医学证明中仅简单记载“右髌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型糖尿病”三项内容,对本院影像检查科室出具的多项诊断结论刻意遗漏。当李相富为办理车祸保险赔偿,多次要求医院补充完善真实伤情证明时,均遭到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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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医院院办负责接待的贺莹态度极其蛮横,甚至扬言‘你想上北京就上北京’‘我们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李相富拄着拐杖,气愤地讲述着自己的遭遇。贺莹的言行彻底丧失了医护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背离了医者仁心的基本职业准则。作为医疗机构,如实出具诊疗证明是法定职责,而石泉县医院却全然无视患者的合法权益与实际生活困境,推诿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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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实相关情况,媒体接到李相富求助后介入调查,石泉县医院院办贺莹、外二科(骨科)副主任黄振勇及该院一张姓院长答复了媒体。针对媒体提出的“为何出院医学证明未完整记载伤情”“接诊时是否依据影像资料判断病情”等核心问题,外二科(骨科)副主任黄振勇竟给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回应:“李相富在我院所作CT、核磁共振检查提示,其存在1.右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右股骨内侧髁骨髓水肿;2.右膝关节腔、髌上囊及腘窝内大量积液、右膝髌上囊积脂血征;3.右膝关节内侧半月板后角、外侧半月板损伤(II级);4.右膝关节边缘皮下脂肪间隙及腘窝肌间隙水肿、右膝髌下脂肪垫水肿等情况,但这些仅为影像资料,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结果。”而针对出院医学证明中仅记载“骨折”、未明确“粉碎性骨折”的问题,黄振勇辩称“骨折就包括了粉碎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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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而影像资料(如核磁共振报告)是临床作出诊断结论的核心依据。石泉县医院在出院证明中,未如实记载核磁共振检查明确的“粉碎性骨折”,仅简单标注“骨折”。骨折与粉碎性骨折的伤残等级差异显著,该院刻意省略关键信息,直接导致患者办理保险理赔时无法证明真实伤情,属于蓄意隐匿关键诊疗信息、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黄振勇作为骨科副主任,其上述回应不仅颠覆基本医疗常识,更暴露了石泉县医院从上至下的责任缺失与职业操守滑坡,具体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影像资料是骨科诊断骨折、神经损伤等伤情的核心依据,黄振勇公然否定其诊断效力,本质是为掩盖接诊医生邓洪涛诊断不全面、拖延手术的失职行为,以及医院病历记录失实的问题。

其二,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应当完整、真实记录患者诊疗全过程,影像资料作为关键诊疗依据,必须纳入病历归档并作为诊断核心参考,黄振勇的言论等同于公然承认该院诊疗流程不规范、病历记录不真实,涉嫌违规违纪。

其三,作为科室管理层,黄振勇非但不主动整改问题、弥补患者损失,反而以荒谬言论逃避责任、掩盖过错,此举不仅损毁了石泉县医院的医疗公信力,更让公众对该院的诊疗专业性与责任担当产生强烈质疑——连核心诊断依据都能随意否定,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如何得到保障?这种自相矛盾的甩锅言论,比刻意刁难更令人不寒而栗,是对医疗行业准则的公然践踏,更是对患者合法权益的极端漠视。

李相富告诉媒体,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依靠他的小生意维持生计。如今他沦为残疾人,行动不便,生意彻底停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已奔波了整整一年半,早已身心俱疲。“我保留了所有诊疗记录、伤情报告、沟通录音,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李相富语气坚定地表示。

李相富认为,石泉县医院院长叶剑对院内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疏于管理、放任纵容,存在明显的领导失职、监管不力责任;外二科(骨科)医生邓洪涛玩忽职守,诊疗不全面、拖延手术,导致患者伤情加重;院办贺莹履职不力、态度蛮横,蓄意刁难患者;外二科(骨科)副主任黄振勇作为管理层,以荒谬言论逃避责任、掩盖问题。这一系列问题不仅给李相富造成了巨大的身体伤害、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更严重损毁了石泉县医院的公众形象,破坏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基石。

李相富向石泉县卫健委及相关监管部门郑重提出三点诉求:

一是、依法依规对邓洪涛、贺莹、黄振勇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追究院长叶剑的监管失职责任。

二是、要求石泉县医院立即出具完整、真实的诊疗记录及伤情证明,协助本人完成保险理赔事宜。

三是、要求石泉县医院依法赔偿因诊疗失职、刻意刁难给本人造成的额外医疗费用、误工费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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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李相富郑重声明:本人以上举报内容均真实无误,所提供的诊疗记录、伤情报告、沟通凭证等全部证据均真实有效,本人愿对本次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

编后语:此事已绝非简单的医患纠纷,而是一起涉及医疗失职、违规违纪、公然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我们恳请石泉县卫健委及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伤残患者一个公道,守住医疗行业的公平正义底线!(汉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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