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案,中天新闻台有望复台,但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表示,因修法无回溯条款,不适用诉讼中的中天案。对此,国民党立委表示,法律通过就是适用新法,NCC若仍企图以既成事实排除新法适用,无异于以行政解释凌驾法律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领衔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表示,NCC胡说八道,中天还在诉讼中,本次新法通过后,只要NCC判决败诉,撤销撤照处分,中天当然要恢复。

罗智强还批评,NCC就是民进党的侧翼东厂,不是NCC说了算,是法院说了算。

国民党立委郑正钤表示,NCC“无回溯条款”的说法,是在偷换法律概念,刻意回避行政法上明确的“从新从优”适用原则,混淆社会视听。他说,“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的“从新从优原则”,许可案件在程序未终结前,原则适用新法;若旧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应从优保障当事人。

郑正钤表示,中天新闻台换照案目前正处于“高等行政法院更审中”,救济程序尚未终结。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审理中,就是法律意义下的“现在进行式”。NCC若仍企图以既成事实排除新法适用,无异于以行政解释凌驾法律保障,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处分。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说,虽然民进党故意攻击称是“中天条款”,但这次修正卫广法,是要处理如果行政处分经过行政法院,确定判决撤销的话,到底要给电视台什么样子的救济手段,过去因为法律没有规范,导致无所适从。中天电视台最后是否可适用新的卫广法,还是要看最后行政诉讼结果如何。

台中市长卢秀燕昨天被问及“中天条款”时表示,“我们是民主自由的地区”,对于媒体的言论自由,应该予以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