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隋唐故事里谁最能打,大伙儿脑海里浮现的画面多半是这样的:
李元霸手里那对号称八百斤的大家伙,舞得跟风车似的,把对手砸成肉饼;宇文成都也不含糊,举着四百斤的兵器,像割草一样收割人头。
这两组数字听着确实带劲,可要是稍微讲点物理常识,立马就得穿帮。
别说那个年代,就是现在的举重冠军,谁能抡得动几百斤的铁疙瘩?
退一步讲,就算人受得了,胯下的马也得压趴下,更别提手腕骨头能不能扛住那股反作用力了。
最打脸的是,咱们要是去翻翻《隋书》或者《旧唐书》这些正经档案,就会发现这两位“神人”的原型,别说拿着几百斤的家伙什儿,就是离“武林高手”这条线,也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真正称得上隋唐单挑第一人的,反倒是演义里那个经常排不上号、骑着黄骠马的秦琼。
凭什么说是他?
就因为在那个乱成一锅粥的年代,只有他把“战场搏杀”这件事,干成了投入产出比最高的买卖。
咱们先来扒一扒被吹上天的这几位,在真实的历史账本上到底有几斤几两。
头一个说李元霸。
他那个原型叫李玄霸,李渊的三小子。
故事里吹他是金翅大鹏鸟下凡,可这只“大鸟”飞得实在是太短了。
翻翻老皇历,这位爷死在大业十年,满打满算才十六岁。
那会儿天下虽然不太平,但李渊还没扯旗造反,还在怀远镇老老实实给隋炀帝运粮食呢。
李玄霸这一辈子,既没上过前线,也没练过什么绝世神功,带走他的只有一个字:病。
十六岁就早早没了,连个香火都没留下。
再看宇文成都。
戏文里喊他“天宝无敌大将军”,其实这人的原型是宇文化及的大儿子,叫宇文承基。
这位“大将军”的实战成绩单,简直没眼看。
他唯一能拿出来说的“经历”,就是跟着亲爹造反,结果被窦建德打得满地找牙。
折腾到最后,爷俩一块儿被塞进囚车,拉到河间砍了脑袋,头颅还被送到突厥那边,挂起来当了展示品。
一个是病秧子早夭,一个是战场上的软脚虾。
这就是演义里排名前两位的“战神”。
既然这俩都不行,那在真实的隋唐修罗场上,谁才是那把最要命的尖刀?
这事儿,张须陀最有话语权。
作为大隋朝最后的顶梁柱,他手底下养了两头真正的“猛虎”:一个是不要命的愣头青罗士信,一个是顶尖的技术流秦琼。
罗士信这人,搁到现在看,那就是个标准的“人头收割机”。
他十四岁入伍那会儿,因为个头太小,张须陀都有点嫌弃:“你连盔甲都撑不起来,去战场上送死吗?”
这话挺伤自尊的。
换个脸皮薄的可能就卷铺盖走了,可罗士信是个狠人:他一声没吭,回去套了两层盔甲,腰上左右各挂一个箭袋,直接翻身上马。
他心里的算盘是这么打的:既然你嫌我不够分量,那我就加倍负重让你瞧瞧,我不光能扛,还能杀人。
头一仗,潍水那边。
罗士信单枪匹马杀进去,捅翻几个人后,直接砍个脑袋往天上一扔,拿长枪接住,举着这颗人头在阵前溜达。
这一手太吓人了。
对面的兵哪见过这种疯子,一个个吓得腿肚子转筋,没人敢靠前。
更绝的是他记功的法子。
别人要么割耳朵,要么报数,罗士信是把敌人的鼻子割下来揣怀里。
打完仗一摸兜,掏出一堆鼻子,按个数领赏。
这种人,天生就是当先锋的料,专门用来撕口子的。
张须陀稀罕得不行,每次打仗都把他带身边,甚至连自己的坐骑都赏给了他。
不过,罗士信那是“猛”,而秦琼是“强”。
这里的门道在于:罗士信靠的是那股子狠劲和直觉,而秦琼靠的是脑子和技术。
秦琼的起步就比罗士信高。
他最早是大将来护儿身边的警卫官。
来护儿是什么段位?
荣国公,开府仪同三司的大佬。
秦琼老娘过世的时候,来护儿破例送了份重礼。
旁人看不懂,来护儿撂下一句话:“这小子有勇有谋,还有骨气,将来肯定大富大贵,哪能当普通人对待?”
来护儿这眼光毒得很:秦琼这种人才,属于稀缺资源。
真正奠定秦琼“战神”名号的,是那场决定生死的卢明月之战。
当时的处境让人绝望:张须陀手里才一万人,被卢明月的十万大军围得像铁桶一样。
粮食吃光了,再耗下去是死,撤退搞不好也是被追着砍死。
张须陀把手下叫到一起,抛出了一个几乎等于送死的计划:主力假装逃跑,引敌人来追,然后留一支敢死队去偷袭敌军老巢。
谁敢接这个活儿?
大家大眼瞪小眼。
谁心里不明镜似的:一千人去打十万人的大本营,这活下来的概率跟中彩票差不多。
就在这时候,秦琼和罗士信站出来了。
这不光是胆子大,更是对战局算得透:不拼这一把,大伙儿都得完蛋;要是赌赢了,那就是泼天的功劳。
结局大伙都清楚。
秦琼和罗士信领着一千弟兄,埋伏到卢明月全军出动追击的时候,他们爬上栅栏,拔掉旗帜,砍翻守卫,到处放火。
三十多座营盘同时冒烟,火光冲天。
卢明月回头一瞅,老窝没了,军心当场就崩了。
这一仗,秦琼把“先登、陷阵、斩将、夺旗”这几样最高荣誉,全拿了个遍。
要是说罗士信是把锋利的刀,那秦琼就是那个能把刀法耍到极致的大师。
后来到了瓦岗寨,在李密手下,秦琼又一次让人见识了什么叫“逆风局之王”。
李密跟宇文化及在黎阳童山干仗,李密中了一箭摔下马,晕死过去。
那会儿身边的保镖早就跑没影了,追兵眼看就到跟前。
这当口,秦琼面临一个选择:是跑路,还是救人?
救李密,意味着得一个人单挑一整支追兵;跑路嘛,凭他的本事,活下来那是分分钟的事。
秦琼选了救人。
他独自一人挡在李密身前,硬是把第一波追兵给杀退了,把李密抢回来,转头又收拢残兵败将,杀了个回马枪,居然把宇文化及给打跑了。
这不光是讲义气,更是硬实力。
正史里评价极高:秦琼在乱军丛中取敌将脑袋,“莫不如志”——换成大白话就是,他想杀谁就杀谁,根本没人拦得住。
这也是为啥后来秦琼跟了大唐,李世民给他的赏赐那么重。
大伙可能发现个细节:同样是投降过来,徐世勣(后来的李世勣)直接赐了国姓,封上柱国;而秦琼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策勋十二转”,最后才给的上柱国。
这背后的逻辑不一样。
徐世勣是带着瓦岗寨剩下的地盘和人马过来的,这是“带资进组”,给个高管位置是看在他的资本份上。
而秦琼是“技术入股”。
他的勋位,那是纯靠砍人头、夺旗帜换来的。
等到刘黑闼闹事的时候,大唐的名将折损了一大半,连李世勣都被打得只身逃命。
关键时刻,李世民手里最后一张王牌还是秦琼。
秦琼在列人县阻击刘黑闼,一战定乾坤。
至于演义里排第三的裴元庆,原型裴行俨虽然号称“万人敌”,但实战表现有点拉胯。
他也中过箭落马,最后还是靠程咬金拼死才捡回一条命。
再说这位爷政治脑子不太灵光,卷进王世充那边的内斗,最后被“老丈人”王世充给宰了。
回过头看这段往事,演义小说为了好看,编出了李元霸、宇文成都这样的神话。
可真实的历史往往比小说更冷酷,逻辑也更严密。
在真正的战场上,没有什么几百斤的大锤子,只有生死一瞬间的抉择。
秦琼之所以能进凌烟阁,不是因为他是神仙下凡,而是因为在每一次需要有人去“填坑”、去“翻盘”、去“拼命”的节骨眼上,他都做了那个最危险、但也最正确的决定。
哪怕后来他病痛缠身十二年,哪怕他在凌烟阁排在最后一位,也掩盖不了他在大唐创业初期作为“第一单挑王”的含金量。
毕竟,那些虚构的“好汉”都活在纸上,只有秦琼的功勋,是刻在每一道伤疤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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