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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民意机构30日三读“卫星广播电视法”,意味中天新闻台有望继续使用台湾地区有线电视第52频道,不过“NCC”称由于最终条文无回溯条款,因此中天不适用。对此,国民党民代王鸿薇说,有部分人士称其为“中天条款”,“NCC”的说法则正好可以说明,这绝对不是为中天等个别电视台量身定做,重重地打了民进党民代的脸。

针对“NCC”称由于最终条文无回溯条款,因此中天不适用,王鸿薇表示,这可以看出民进党多么会造谣,说这个是“中天条款”,可是根本不是,连“NCC”今天都说这个法条没有回溯条款,刚好证明并不是为特定电视台量身订做,“NCC”说法刚刚好是重重地打了民进党民代的脸。

王鸿薇指出,此法是希望“NCC”不要假借所谓的监督之名,结果事实上现在很多的卫星广播电视台换照,甚至有时候连换董事,都被“NCC”掐着脖子,造成很多的电视台必须仰民进党当局鼻息。

王鸿薇强调,如果电视台有严重相关违法的事情,那自然有相关的法令可以处罚,但是不是什么事情都要看“NCC”,因为“NCC”本来就常常有两套标准,过去太多的例子。比如同样的置入营销,碰到绿媒的话就轻轻放过,若认为你没有支持民进党就开始罚你,或者掐着你的脖子不让你换照。

国民党民代郑正钤表示,“NCC”无回溯条款的说法,是在偷换法律概念,刻意回避明确的“从新从优”适用原则,混淆社会视听。许可案件在程序未终结前,原则适用新法,而若旧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应从优保障当事人。

郑正钤表示,中天新闻台换照案目前程序尚未终结。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审理中,就是法律意义下的“现在进行式”。“NCC”若仍企图以既成事实排除新法适用,无异于以行政解释凌驾法律保障,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