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高院发布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典型案例,鄠邑法院一则案例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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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化名)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后赵某患上了抑郁症,休学在家。赵某就治疗费用将母亲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向赵某母亲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组织双方和解。
人民法院审判中经实地调查发现,赵某父母均再婚并育有子女,忽视了对赵某的关心。赵某因父母离婚心理遭受创伤,抑郁后难以与人相处,无法上学。赵某家庭无法承受其治疗费用,面临急迫困难。为解决赵某的实际困难,人民法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赵某进行帮扶,同时为化解赵某的心理创伤,承办法官对赵某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关心关注孩子心理健康;还主动与妇联进行沟通,申领妇联救助金的同时邀请陕西省心理协会定期为赵某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孩子尽快康复。赵某现已回归校园。
关爱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事关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本案中,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救助职能,努力做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积极协调妇联等社会其它力量共同参与进行多维度帮扶,在给予未成年人经济帮扶的同时,切实关注其心理健康,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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