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省级行政体系起源于元朝的行省制度,当时设“行中书省”作为中央派出机构,后成为固定地方行政单位。四川、甘肃1286年分别设立四川行省、甘肃行省(甘肃得名于甘州和肃州首字);云南1276年设云南行省;江西1277年设江西行省;福建1278年设福建行省;陕西1271年设陕西行省,这些是最早的省级行政雏形。
明清时期行政建制进一步调整。明朝1369年确立河南、广东、山西的省级建制;1413年正式设立贵州省。清朝1667年拆分江南省为江苏(得名于江宁、苏州)、安徽(得名于安庆、徽州)两省;1664年拆分湖广省为湖南、湖北两省,省级布局更贴合地域治理需求。
近现代,清末1907年吉林、黑龙江因东三省改制设省;民国时期,上海1927年设特别市;青海1928年设省;河北1928年由直隶省改名(因地处黄河以北);辽宁1929年由奉天省改名,寓意辽河流域永远安宁。
1949年后,北京1949年改北平为北京,成为中央直辖市;天津1949年设直辖市,1967年恢复直辖;重庆1997年从四川省析出设直辖市。民族自治区方面,内蒙古1947年成立,是中国最早的民族自治区;新疆1955年由1884年设立的新疆省改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1958年设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195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方面,香港1997年回归祖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1999年回归,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南1988年从广东省析出,设立海南省。台湾1885年由清朝设省,是中国的省级行政区。
这些时间节点串联起中国行政区划的变迁,见证了祖国版图的“成长故事”,也藏着历史与地理交融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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