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就看出政……你看内容吧,我不能说!

文/肥猪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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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很敏感,我就说几句。事发於冀。

冀之省府,石市,1月18日,石市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子,大家看好了,这是民告官的案子

结果好,法官书记员,也就是中院系统的合议庭人员一应到场,原告人员及其代理人也全部到场,但是,被告席上,空无一人,被告主体以及他们委托的律师,全部缺席。等于是被告席上除了桌椅板凳和空气到了,其他的都没到。

为什么没到庭,审判长拿起电话当场和被告沟通,沟通完了以后,审判长给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他们说忘了!

其实我都不用琢磨他们不到的原因,我认为就几个字儿,几个词儿吧,第一个“傲慢”;第二个“权大于法根深蒂固”。第三个“官本位思想”;第四个“漠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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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您觉得这家被告的政府机构是对原告当事人的漠视吗?回答是肯定的。但是,这里透着的更是对法律的漠视和忽略。说白了就是凸显权责不对等,对合法程序的不敬畏,你爱咋咋滴,即便你判了,即便我输了,又能咋地?这其实才是这家被告机构的真实想法。

网上很多人的留言我不能在这里说,但是我认同很多人的留言,首先就是这家机的负责人应该被苛以惩罚。再就是律师,既然你不履行代理职能,那就退行吧,改别的职业吧。

当然了,你不来,不出庭,这个不影响审判效率。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说被告单位不到庭,不影响审判。真的,如此傲慢,我真的很无语。其实我知道,本质上,是法律意识淡薄,稀薄,和珠穆朗玛峰的空气似的,非常稀少。其他话,我就不说了。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01-02-2026肥猪满圈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