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日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科学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自2026年起,非人口净流入地幼儿园小班25人(不含,下同)以上、中班30人以上、大班35人以上及小学45人以上教学班不再新增、并逐年下降。

到2027年,形成较为成熟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进一步优化;

到203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显著提升,小学班额逐步下降,初中阶段平稳渡峰,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总量持续扩增,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好1所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县(市、区)创建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到2035年及以后,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学位更好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需求,初中、高中50人以上教学班不再新增并逐年下降,基础教育各学段学位供需平衡,30人左右的小班化教学逐渐成为常态,形成全面适应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机制。

方案提到,统筹学段间校舍贯通使用,支持小学、初中举办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满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支持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举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或完全中学。

分区域优化资源布局。人口净流入城区及校额、班额较大的镇区、城乡接合部区域等,通过新建、改扩建部分学校方式,科学增加学位供给。持续提高公办率和普惠率,新建幼儿园应举办为公办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新建学校应重点向初、高中学校倾斜,提前做好初、高中入学高峰资源储备工作。乡村、人口流出较多镇区原则上不再新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重点在乡镇驻地推行九年一贯制办学并辐射幼儿园,可集中设置九年一贯制高质量寄宿制学校。

全面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大力发展以优质学校为核心的教育集团,所有乡村薄弱学校均应纳入城区优质教育集团管理。发挥生源减少的学校校舍、师资资源富集优势,适当降低教学班额,加大特色课程建设,加强生活设施条件改善,为学生提供宽裕健康的午休午餐条件,有效分流热点学校生源压力。

扩增公办高中教育资源。各地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办高中,支持现有高中优化空间结构,增加建筑规模,因地制宜开辟学生活动场地,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其中新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功能室。支持优质公办高中托管薄弱县中,实行集团化办学,招收当地及市区学生,集团内各校学生应独立培养,严禁利用校区生源流动进行“二次掐尖”;支持生源不足的毗邻县(市、区)共建寄宿制高中、联合招生;支持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县中面向市域内其他区域投放招生计划。支持各地采取多元方式引导民办高中学校提供公办性质学位。

鼓励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面向毗邻县域招生。鼓励各市跨县域统筹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坚持就近原则在起始年级招收毗邻县(市、区)相近镇域乡村学生及学前幼儿。

建设高质量寄宿制学校。鼓励各地在取暖、用水、用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可覆盖的区域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跨区域招收农村留守儿童、就学较远区域及城乡家庭照顾不便适龄儿童。支持优质初中托管城镇薄弱初中及乡村初中举办为寄宿制学校,重点加强取暖消暑、食堂卫浴等寄宿条件建设,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条件。

此外,统筹乡村学校布局,在校生人数为0且未来3年服务区域内无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原则上应当及时依法撤并。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及幼儿园,可设置一定年限的过渡期再予以撤并。幼儿园每班超过20人,小学、初中每年级超过40人,周围没有安置学校或具有特殊重要文化标识的,原则上予以保留等。鼓励各地重点在乡镇驻地集中设置九年一贯制高质量寄宿制学校,跨区域招收农村留守儿童、就学较远区域及城乡家庭照顾不便适龄儿童。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坚持“小而美”原则,办好拟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和幼儿园。重点加强取暖消暑、食堂卫浴等寄宿条件建设,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生活条件。2027年底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要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所有乡村薄弱学校均纳入城区优质教育集团管理,遴选城区优秀中青年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作者: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