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替,春祺将至。2026年丙午马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向全县人民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节庆习俗,但噼啪声响的背后,潜藏着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噪音扰民等多重隐患。为深入贯彻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响政规发〔2025〕1号),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法规践行者,严守禁放红线
自2026年2月1日起,我县北至灌河、南至迎宾大道、东至沈海高速、西至黄响河围圈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等九类重点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同样严禁燃放。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规要求,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禁放规定,为身边人树立榜样。
二、争做环保守护者,共护清新空气
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大量PM2.5、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短时间内造成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加剧雾霾天气,对老人、儿童及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时,燃放产生的碎屑垃圾也会加重环境保洁负担,影响城市整洁。让我们主动摒弃传统陋习,用实际行动守护响水的蓝天白云,让家人在清新空气里欢度新春,让“生态响水”的底色更加鲜明。
三、争做安全捍卫者,筑牢平安防线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燃放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每年都有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案例。春节期间人员密集、用火用电频繁,安全风险尤为突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远离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主动劝阻家人、亲友的违规燃放行为,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共同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四、争做文明传播者,共创和美佳节
传统节庆的核心是团圆和睦,而非形式之繁。我们倡导以更安全、环保、新颖的方式庆祝新春: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传递喜悦,用写春联、剪窗花感受年味,用家庭聚餐、公益志愿、亲子互动增进亲情。让我们把对新年的美好期盼,化作守护家园的实际行动,用文明新风为春节添彩,让节日氛围更温馨、更和谐、更长久。
市民朋友们,禁放烟花爆竹,是守护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文明新风的生动实践。响水的蓝天碧水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平安家园需要我们携手筑牢。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响应倡议,自觉遵守规定,用文明之举传递新春祝福,用责任之心守护共同家园,共度一个安全、环保、文明、祥和的马年新春!
响水县公安局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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